梁湘润-子平真诠今注

梁湘润 著

--沈氏用神提要 开宗明义

〖沈氏用神〗是以〖沈孝瞻〗氏的〖格局〗喜忌为范围,所以〖格局〗以外的推理须另行参考酌用。

1. 有关〖冲、刑、会、合〗与〖六亲、生、旺、贵人、特别格〗部分,及明代〖古典〗式的命学,请参阅〖大流年判例〗。 2. 有关〖日主〗对〖十二月令〗之〖调候用神〗部分,请参阅〖余氏用神辞源〗比量推理。

3. 〖沈氏〗原文,本来〖格局〗与〖大运〗,二者是一连贯排列的,后人将其分割注释之示,另再二者合而注明,以〖常见误用格局喜忌提要〗一节中作提要之说明。

4. 〖沈氏〗在〖取格〗认辨的方式,是以〖月令〗地支为第一优先。至于〖月令〗地支所藏的天干,有没有透出,是不重要的事,这一点是与〖三命通会〗取〖格局〗的立场相同。清末以来的〖命理典籍〗,屡屡忽略了介绍〖认格〗的细节,通常是以〖月令〗所透者视为第一优先而已。这一种论注,原则即是〖沈氏〗或者〖三命通会〗取〖格〗的立场相同,所不同之处,只是〖层次〗问题。譬如:〖甲〗日主,生于〖酉〗月。而〖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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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辛正官〗没有透出天干,而时柱却是〖戊辰〗时,也没有他格可入,常法可以认为是〖时上偏财〗格。〖沈氏〗则认为〖甲〗生〖酉〗月,不论〖酉〗之〖辛正官〗透不透天干,以及四柱另外有没有他格可成,皆作〖正官格〗而认定。即以上节所述之〖甲日酉月戊辰时〗为例,不作〖时上偏财格〗而论,而是〖官逢财生〗之认取。设若〖月支〗地支之中,包含二、三个〖支藏天干〗,在认取〖格局〗之际,也数相同论法。譬如:〖癸〗日主生于〖寅〗、〖寅〗中有〖丙、甲、戊〗。不论天干有没有透出〖丙、甲、戊〗,即是先认定为〖伤官格〗。以〖寅〗是〖甲〗的〖临官位〗,〖甲〗是〖癸〗日主的〖伤官〗,故此认为〖伤官格〗。这一种取认方式,即是以〖月支〗本身是那一个〖天干〗的旺位,即以此对〖日主〗而论格。所以〖癸〗日〖寅〗月,是〖伤官格〗。如果〖寅〗中之〖丙、甲、戊〗又有透出天干的情形下,就是以透出的〖天干〗所成之格,附属于〖伤官格〗之下。〖寅〗中透〖甲〗--是月令正位〖伤官格〗。〖寅〗中透〖丙〗--〖丙〗是〖正财〗为〖伤官生财〗格。〖寅〗中透〖戊〗--〖戊〗是〖正官〗,为〖伤官见官〗。 5. 关于〖日主强弱〗的问题,并不以常法之--〖日主弱,扶日主;格局弱,扶格局…〗如此单纯。〖沈氏〗认为〖日主〗之强弱,固然是可以影响〖八字〗之高低,但是并不是唯一的优先事。〖日主强弱〗对〖八字〗的重要性,不到综合推理的〖六分之一〗。譬如:〖七杀格〗有〖食神〗。最忌〖财、印〗出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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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财、印〗有否出干,远比〖日主〗强弱来得重要。 6. 关于〖通关〗这一项问题,常法受了〖徐乐吾〗的影响,误将〖张神峰〗的观点,移植于〖沈孝瞻〗的著述,以为〖二神相战,中间之神必可通关〗。譬如:〖伤官见官〗,则以〖伤官生财,财生官〗的〖财〗字〖通关〗观念,普通去适用于任何〖二神相战〗的八字。按〖沈氏〗用的是〖三联生克制〗,乍看好像〖通关〗,而又不是以完全居〖中〗的字就可以〖通关〗。〖沈氏〗是认为居〖中〗者,未必一定是有〖通关〗的可能。诸如--〖伤官格见官〗,〖财〗星可以〖通关〗。〖正官格见伤官〗,〖财〗星则不能〖通关〗。

7. 〖命学〗不宜用〖统计〗方式来做主要引证的结论。因为设若有一位人士,认真统计了一万组八字,在目前的比例来论,仍不到〖千分之一〗的比例,统计的吉凶,只宜用之于〖命、运、岁〗中之〖冲、刑、合、会〗,与局部〖神煞〗的引证,不足以用之于〖软体〗的〖多边用神〗制式。

8. 〖沈氏〗之著作,受了〖徐乐吾〗的个人习惯,曲解了很多〖沈氏〗的原意。由于〖徐乐吾〗喜欢引用一些,与徐氏同一时代之清末遗老名人八字来穿插,以及引论一些名伶的趣闻,附会于先贤著作中,昔日对这些趣闻,多少还有些趣味感。近来大家可能认为过度之穿插附会。是没有什么意义之事。所以我们只宜对〖沈氏〗的原文多予研究,不必多分心于徐乐吾氏的附笔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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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沈氏〗有他独特的表达方式,他的规范作别将它归类于〖十四制式〗,各别予以说明。

10. 在说明〖十四制式〗之前,为论命实际上应用方便。特先将〖常见误用格局喜忌〗列在专章,以此表达〖沈氏〗与〖常法〗异同之特征。

常法绪论

沈氏用神是以〖子平真诠〗一书为宗,是以〖格局〗为主论〖用神〗。〖用神〗这一术语,在近五十年以来,几乎已经成为一种〖口头禅〗。在一般观念之中,只是以〖中庸〗,或者称之谓〖中和〗的概念,笼统而论之。大抵无非是〖日主弱则扶日主,格局弱则扶格局。日主强则克日主,格局强则克泄格局〗。

这一种〖平衡〗的概念,是十分易于明白的事理。然而,这一种概念之余,会产生一些太过琐碎的困惑。今举二则例式,作一介绍。

1. 日主弱,扶日主—能扶日主健旺者,并不是只有一种。诸如:〖比、劫、禄、刃、印、长生、库〗都可以使日主变强。这七种之中仅对日主而言,能扶日主的主旨,并没有不同。然而这七种之中,对格局方面就有不同的含义。今举例如下:

财格—不宜用〖比、劫、刃〗扶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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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官格—不宜用〖羊刃〗扶日主。 食神格—不宜用〖印〗扶日主

总之,扶日主之〖神〗,不可以又克〖格局〗之用。 2. 日主强,克泄日主—能〖克泄〗日主者,即是〖官杀〗与〖食伤〗。然而日主强,是有七种之强〖比、劫、刃、印、长生、禄、库〗如果日主是〖印〗扶之强,设如用〖官杀〗制日主,则〖官杀〗生〖印〗,〖印〗更可生〖日主〗,反而益为见强。

等等类似这些困扰之处很多,读来已经成为一种〖子平八股〗,令人莫之所衷之厌烦。这些话千言万语,只是二句话。上焉者是以〖中和为前提之下,兼顾不伤害格局之字面〗。下焉者只知〖中和〗而已。至于〖怎么才能使其中和,如何又能既中和,又不妨格局〗?则语焉难详。为什么〖语焉难详〗呢?那就是要一一说明?则嫌其太烦。不说个明白,又嫌其太玄。大抵初期研究〖子平〗三、二年的人士,就是徘徊在此二者之间。

后来的情形呢?并不是诉诸解答这二项的困扰为主旨,而对这些〖中和〗的论法有些表示怀疑了。也知道〖中和也罢,用神也罢〗!可能只是一个抽象示范性的〖样品〗而已。可能根本不是一种可以适应用到任何一种〖八字〗中唯一的规则。

我们现在可以举出一些,可以不必考虑〖中和〗,而且可以超

越〖中和〗,更为优先的〖命理〗法则。譬如:〖乙〗日主,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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