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公路压实度评定标准

表4.2.2.2-1 浆砌砌体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查项目 砂浆强度(Mpa) 顶面高程(mm) 竖直度 或坡度(%) 块石 片石 块石 片石 块石 片石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挡土墙 墩、台身 在合格标准内 ±20 0.5 不小于设计 ±10 0.3% 0.5% +30,-0 +40,-0 20 3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F检查 水准仪:每20m检查1点 吊垂线:每20m检查1点 尺量:每20m检查1处 2m直尺:每20m检查1处 权值 3 2 2 2 1 断面尺寸4△ (mm) 5

表面平整度(mm) 表4.2.2.2-2 干砌砌体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顶面高程((mm) 底面高程(mm) 表面平整度(mm) 竖直度或坡度(%) 断面尺寸(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30 ±50 50 0.5 不小于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水准仪:每20m检查1点 水准仪:每20m检查1点 2m直尺:每20m检1处 尺量;每20m吊垂线检查1点 尺量:每20m检查1处 权值 1 2 2 1 2 4.2.2.3 外观鉴定

1)砌体表面平整,砌缝完好,无开裂现象,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处理,并减1~3分。 3)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处理,并减1~3分。

4.3涵洞工程

4.3.1一般规定

4.3.1.1 每道涵洞包含洞身各部分构件、洞口和填土等分项工程。 4.3.1.2 跨径或全长小于五米的通道,按本章的规定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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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3 钢筋混凝土涵洞除按本章规定评定外,还应包括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

4.3.2 盖板涵、箱涵 4.3.2.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掺剂及拌各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按设计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分块施工时接缝应与沉降缝吻合。 3)箱体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4.3.2.2 实测项目

表4.3.2.2 盖板涵、箱涵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10,-0 不小于设计值 ±20 ±10 +20,-10 ±2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D检查 尺量:抽量30%的板, 每板检查1个断面 权值 3 2 1 1△ 混凝土强度(MPa) 明涵 高度2△ (mm) 暗涵 3 4 5△ 宽度(mm) 现浇 预制 长度(mm) 涵底流水面高程(mm) 尺量:抽查30%的板,每板检查两侧 1 水准仪、尺量:检查洞口2处, 3 拉线检查中间1处

4.4.2.3外观鉴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棱线顺直,无严重啃边、掉角。不符合要求时减1~5分。

2)混凝土表面存在蜂窝、麻面时减1~5分;深度超过10mm者必须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必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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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倒虹吸竖井、集水井砌筑

4.4.3.1 基本要求

1)砌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砌筑砂浆所用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

2)井基应符合设计要求。

3)应分层错缝砌筑,砌缝砂浆应饱满。抹面时应压光,不得有空鼓现象。

4)接头填缝应平整密实、不漏水。 5)井内不得遗留建筑垃圾、杂物等。

6)按设计规定做灌水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要求。 4.4.3.2 实测项目

倒虹吸竖井砌筑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砂浆强度(MPa) 井底高程(mm) 井口高程(mm) 圆井直径或方井边长(mm) 井壁、井底厚(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15 ±20 ±20 ±20,-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F检查 水准仪:测1点 尺量;1个断面 尺量:井壁2点,井底1点 权值 3 2 1 1 1 4.4.3.3 外观鉴定

井壁平整、圆滑,抹面无麻面、裂缝。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4.4.4 一字墙和八字墙

参照本标准第4.3节评定 13

4 路面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各类基层压实度代表值(平均值的下臵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代表值,单点不得小于规定极值。小于规定代表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应按其点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合格率。

5.1.2 路面各结构层厚度按代表值和单点合格值设定允许偏差。当代表值偏差超过规定值时,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当代表值偏差满足要求时,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值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5.1.3 材料要求和配比控制列入各节基本要求,可通过检查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资料进行评定。

5.1.4 路面基层完工后应按时浇洒透层或铺筑下封层,应使用透入能力强的材料做透层油。对封层、粘层和透层油的浇撒要求同7.5.1沥青表面处治中基本规定。

5.1.5 对于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应取钻件(俗称路面芯样)检验其整体性。水泥稳定基层的龄期7~10d时,应能取出完整的钻件。二灰稳定基层的龄期20~28d时,应能取出完整的钻件。 如果路面钻机取不出水泥稳定基层或二灰稳定基层的完整钻件,则应找出不合格基层的界限,进行返工处理。 5.1.6 路肩表面应平整密实,肩线直顺,曲线圆滑,无阻水现象。 5.1.7 对存在底基层的路面,底基层参照期基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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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水泥混凝土面层 5.2.1 基本要求

1)基层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应进行弯沉测定,验算的基层整体模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2)水泥强度、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

3)粗细集料、水、外掺剂及接缝填缝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4)施工配合比应根据现场测定水泥的实际强度进行计算,并经试验,选择采用最佳配合比。

5)接缝的位臵、规格、尺寸及传力杆、拉力杆的设臵应符合设计要求。

6)路面应采取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构造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面层与其他构造物相接应平顺,路面边缘无积水现象。 8)混凝土路面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生。

5.2.2 实测项目

水泥混凝土面层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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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弯拉强度(Mpa) 板厚度 (mm) 平整度(mm) 代表值 合格值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之内 -5 -1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附录C检查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处 权值 3 3 2 1 1 最大间隙 8 ±20 ±0.25 3m直尺:每200m测1处×5尺 抽量:每200m测1处 水准仪:每200m测1断面 路面宽度(mm) 横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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