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川卫发?2017?144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规范医用耗材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委下发的《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国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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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医函?2017?698号),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四川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 2 —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年9月15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健康四川建设,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摸清家底、理顺关系、公开透明、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线索为突破口,形成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协调联动的医用耗材全过程监管体系。将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201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完善医用耗材购销规范管理,形成临床合理使用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完善医用耗材监督管理制度,有效遏制和打击医用耗材领域的不正之风。

二、活动范围

全省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组织领导

省级成立四川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对全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收集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各地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本辖区内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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