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人员收入与其安全管理行为和工作绩效挂
钩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对安全标准化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三、绩效考核内容 1.绩效考核所依据的标准: 1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2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 3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绩效考核监测和测量的对象: 1分部是否达成安全生产目标。
2分部是否按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3分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有严格的贯彻落实和执行。 4分部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绩效考核的周期:每半年一次,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进行。 4.绩效考核责任人:由安质部组织相关部门主管进行考核。 5.绩效考核方法:分主动性监视和被动性监视两种。主动性监视主要检查本企业安全活动的符合性;被动性监视主要是调查、分析和记录
安全管理的失败案例。 四、绩效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的结果首先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行是否有效的依据;其次作为本项目安质部总体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直接与安质部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资金挂钩,第三作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依据。 五、绩效考核办法 质量检查员 1 建立台账 30分 2 资料归档完整 50分
3 项目部其他员工评议 20分 评议满分100分。 安全员
1 建立安全台账 30分 2 必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0分
3 安全交底及建立详实农民工花名册 20分 4 项目部其他员工评议 10分 评议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