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生态旅游畜牧业暨教育示范基地项目环境评估报告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内蒙古傲都能源有限公司达茂旗5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生态旅游畜牧业暨教育示范基地项目 内蒙古傲都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 传 真 邮政编码 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镇红格塔拉村境内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包发改能源函[2014]57号 行业类别及代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太阳能发电(D4415) 码 绿化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 1330000 2600 (平方米) 其中:环保投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万元) 46872.27 128.2 0.27% 资(万元) 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万元)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及编制依据 1.1项目由来 为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设在我国的应用。一是对光电建设应用示范工程予以资金补助。中央财政安排专门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光电建设应用示范工程予以补助,以部分弥补光电应用的初始投入。二是鼓励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三是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得光伏工程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同时光电站的建设能充分利用内蒙古的太阳能资源,改善内蒙古能源结构的单一化;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节约有限的煤炭和水资源。内蒙古自治区属我国中西部地区,全区年总辐射量在4830~7014MJ/m2之间,仅次于青藏高原,居全国第2位,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适宜建设大规模光伏电站。本光伏电站地处包头市达茂旗境内,电站的建设对当地农牧业生产没有影响,而且电站的建设可提高地区的稳定性,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本工程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内蒙古傲都能源有限公司达茂旗5万千瓦

预期投产日期 2016年6月

太阳能光伏发电生态旅游畜牧业暨教育示范基地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内容包括规模50MWp光伏电站、畜牧业、教育大厅。根据企业提供设计资料和建设进度安排,畜牧业建设方案没有确定,故本次评价不包括畜牧业内容和35KV变压器、110KV升压站及高压输电线路运行期间电磁辐射评价另行委托环评。 本次评价内容仅包括规模50MWp光伏电站、教育大厅一座和升压站土建工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内蒙古傲都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包头市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内蒙古傲都能源有限公司达茂旗5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生态旅游畜牧业暨教育示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委托书见附件1)。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务院第239 号令); 13)《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 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18)《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NB/T 32001-2012)。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所在地处于包头市达茂旗境内,该场址代表年水平面太阳能年总辐射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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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6MJ/m2,该地区年日照时数为2946h。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QX/T89~2008),场址所在地属于太阳能“资源很丰富”地区,是太阳能资源利用条件较佳的地区,较适合建设大规模太阳能光伏发电站,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2.1太阳能光伏发电符合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需要 开发新能源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并制定出“开发与节约并存,重视环境保护,合理配置资源,开发新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战略”的方针。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一次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储存大省,也作为华北电网的能源支持基地,在有序、按步骤开发一次能源的同时,积极开发建设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为华北电网提供有力保障的同时,对改善当地微观生态环境和整个华北地区的宏观区域生态环境将具有特殊的意义。 2.2太阳能光伏发电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能源的需求量也日渐膨大。虽然内蒙古自治区是一资源能源大省,但从全国来看,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拥有的资源水平远低于世界水平,能源问题已逐渐威胁到我国经济的正常发展。另外,内蒙古自治区电网电源结构单一,基本以火力发电为主,而火电的发展必然受到煤炭、交通、环保等因素的制约。积极开发内蒙古丰富太阳能资源,对改善内蒙古自治区电源结构是十分必要的。 2.3太阳能发电创造效益,具有引导作用 内蒙古西部地区具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全年日照小时数在2000h以上,年太阳能总辐射量在4800~6400MJ/m2,每年地表吸收的太阳能大约5860×108t标准煤的能量,属于我国光照资源丰富区,开发利用前景极其广阔。本项目电站拟选址位于内蒙古达茂旗境内,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使广大的荒漠变废为宝,可以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建设既符合国家制定的能源战略方针,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推广有较好的引导作用,具有承前启后的关键性作用。 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尤其发展太阳能发电是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其清洁、源源不断、安全等显著优势,成为关注重点,在太阳能产业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总之,内蒙古傲都能源有限公司达茂旗5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生态旅游畜牧业暨教育示范基地项目的建设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改善地区能源结构,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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