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本细则根据《监理合同》、部份《施工招标文件》及国家和部颁有关规定、规

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内主体工程的质量控制,其他附属工程可参

照执行。 1.3

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必须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

量第一”和“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是施工阶段的质 量控制,应按照预控、程控、终控做好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全面的质量控制,使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的总目标。 1.4

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

量管理责任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制度,重要质量控制点或工 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签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5

工程质量监理,不取代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能,不能减轻施工承包单

位对施工工程应负的质量责任。

2 质量控制的依据

2.1 业主单位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及书面指令。 2.2

经监理单位审核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以及设计变更

通知等。

2.3 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有关质量标准的条款规定。 2.4

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验收规定等。

3 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3.1 工程质量控制应以“主动控制”、“动态控制”及“重点控制”的方式进行。

“主动控制”是质量管理工作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动态控制”体现对质 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重点控制”是指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采取跟

踪或旁站监理。 3.2

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分为“预控、程控、终控”三个阶段。“预控”是事前

控制,通过对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审查、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审批和技术交底、施工前 各项准备工作和施工条件的检查、督促,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 保证措施的制定等进行控制。“程控”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通过对施工条件、 资源投入的督促管理、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的检查、各工序检查签证及隐蔽工程重 要工序的跟踪和旁站监理等进行控制。“终控”是完工后的总体质量控制,通过审 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全面系统地查阅质检报表和抽检成果、检查 签证、对有疑点的部位或漏检部位的复检或补检,对存在问题的部位进行处理的控 制。

4 质量控制工作监理单位的职权和责任

4.1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中,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职权有:施工方案及措施的审查

权、设计文件的确认签发权、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及验收权、施工记录和 资料的查阅权、质量否决权等。 4.2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不能解除或减轻施工承包单位应承担的质

量责任,但应承担因检查把关不严、决策指挥失误、明显失职等原因造成质量事故 的质量控制责任。

5 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5.1 “预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和措施有:

(1)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

(2)审核和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质量文件和设计 图纸及设计通知单,并组织设计交底和澄清对设计文件、图纸提出的问题。

(3)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

(4)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 施。

(5)组织向施工承包单位移交现场有关的测量控制点;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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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检定证书、施测方案和测 点保护等;审查加密测量网点的成果并进行复测。

(6)检查施工承包单位试验室或委托试验室的资格和计量认证文件,未经认 证的试验室,不能承担试验任务。

(7)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配比试验、工艺试验、确定各项施工 参数的试验及其各项试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8)审查进场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抽检的结果。 必要时监理单位进行抽样检测试验,不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 成品不得使用,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9)审查施工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型号、配套设备的数量和性能, 以及设备完好率,以尽可能避免施工机械设备问题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10)审查施工承包单位采购的永久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并参加设备出厂 验收及设备到货后的(开箱)检查验收。

(11)检查施工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风、水、电供应、道路、场 地条件、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其他环境影响因素),尽量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 问题发生。

(1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全部内容和工序进行认真的分析,预先确定质量控制 点和重点监控的工序,并拟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

5.2 “程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主要内容和措施有:

(1)检查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或通知单进行测量放样和施工, 对可能影响建筑物位置或尺寸的所有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

(2)检查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经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 措施、工艺方法及材料配比进行施工,未经监理同意严禁擅自更改。

(3)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及运行状况,监督三级自检 制度有效的执行,各级质检人员必须发挥相应的作用。

(4)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监督,按照平行检查的要求加强施工 过程中的巡视检查,对于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全过程采取“旁站监理” 的方式,对于重要工序的衔接点设置质量控制点,实行验收签证把关制度。对可能 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指令施工承包单位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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