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口岸总体规划

霍尔果斯口岸总体规划

建设单位:霍尔果斯口岸管理委员会评价单位: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邮 箱: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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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1.1前言

为了适应口岸经济的发展,进一步贯彻自治区党委“新疆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伊犁州党委“工业富州,外贸强州”的发展战略思想,2006年6月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在原1999年规划(规划期限为1999-2015年)、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规划(配套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规划(国际自由贸易区)基础上(上述规划环评报告书已审查通过),完成了《霍尔果斯口岸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该规划按照统筹规划、融合发展的原则,以建设“霍尔果斯经济圈”和“霍尔果斯口岸城市”为目标,统筹霍尔果斯口岸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配套区)、口岸城区与农四师62团的发展,规划区总面积约30km2。规划期:2006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届时霍尔果斯口岸将成为我国西部最大的进出口商品集散基地、进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和涉外旅游基地;将成为经济繁荣、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自由开放、社会文明的口岸城市。 1.4 环境功能区划与重点保护目标 1.4.1 环境功能区划

(1)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霍尔果斯口岸大气环境功能分区可以分为如下二类,并执行不同的环境质量标准:

一类区——农业环境区:口岸东风干渠以东、以北划分为一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一级标准。

二类区——城镇保护区与工业园区:包括霍尔果斯口岸范围,以及东风干渠以南,工业园区以东 62 团团部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 二级标准。

(2)水环境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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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口岸地处伊犁河谷水系最发达的区域,三条南北向的水系贯穿整个城市。

霍尔果斯河:按照《新疆水环境功能区划》,霍尔果斯河属中亚内流区。源头至阿勒玛力46.1km,规划主导功能饮用水源,功能区类型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目标为Ⅱ类;阿勒玛力至口岸29.2km,规划主导功能饮用水源,功能区类型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目标为Ⅲ类,口岸至入伊犁河,规划主导功能渔业用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Ⅲ类。

卡拉苏河:卡拉苏河为霍尔果斯河的境内支流,其水质与干流相同,目前为季节性河流。总体规划中将作为口岸景观用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 东风干渠:东风干渠为霍尔果斯河的人工引水渠,其水质与干流相同。总体规划中将作为口岸景观用水与下游团场农业灌溉用水,在口岸总体规划区段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

故《霍尔果斯河口岸总体规划》区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声环境功能区划

霍尔果斯口岸总体规划区交通干线312国道~国门和其他主干道两侧划为4类区,配套区(工业园区)划为3类区,工业区中的商住混合区及口岸互市区划为2类区,其他区域分别按1类标准对待。 1.4.2重点环境保护对象与重点保护目标

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对该区域环境功能的划分,霍尔果斯口岸总体规划区重点环境保护对象与保护目标见表1.4-1。 序号 12

表1.4-1 重点环境保护对象与保护目标重点保护对象 环境空气:口岸总体规划 备注 污水处理厂北部2.6km处为边防连队驻地与英塔尔哨所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 二级标准 地表水维持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3

区、 规划区西南400m为边防 地表水:霍尔果斯河纳污

连队驻地与英塔尔哨所 规划区及纳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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