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7025:2017实验室-文件控制程序

编号 QP-B0-22 B0版 第 110 页 共 5页 2019年1月1日 文件名称 有限公司检测中心程序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版本/修订 页次 发布日期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批准、修改、发放、回收和归档的控制方法,对内部和外部文件实施有效控制,确保检测活动有关的场所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构成检测中心管理体系的所有受控文件。分为外部文件和内部文件。 3 职责

3.1 主任负责批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作业指导书等技术类文件。

3.3 质量负责人组织编制和审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并负责保持其有效性。 3.4 检测组组长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等技术类文件并负责保持其有效性。 3.5 资料管理员负责文件的发放、回收、保存等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文件的分类

4.1.1检测中心的文件按来源分为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

4.1.1.1 内部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工作记录和张贴品等。

4.1.1.2外部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准则、标准、图纸、软件、教科书和手册等。 4.1.2文件的承载媒体可以是纸张、磁盘、光盘、照片等,或是它们的组合。 4.2文件编制、审批与发布

4.2.1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由公司高层领导主持制订,经集体讨论后,由公司批准发布。中心质量方针与公司保持一致,中心质量目标根据公司的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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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QP-B0-22 B0版 第 111 页 共 5页 2019年1月1日 文件名称 有限公司检测中心程序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版本/修订 页次 发布日期 进行分解为中心质量目标。

4.2.2 质量手册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能力的人员编制,质量负责人审核,主任批准。

4.2.3 与质量相关程序文件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能力的人员编制,质量负责人审批,主任批准;与技术相关程序文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能力的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主任批准。

4.2.4 作业指导书和表格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测组编制,由技术负责人批准。 4.2.5 各层次文件的表单随文件进行审批,新增需填写《文件更改、作废申请表》。

4.2.6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由综合组负责统一购买,统一建立目录和归档管理。

4.2.7 综合组定期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清理,淘汰失效文件,发布有效的文件。 4.3文件的识别 4.3.1 内部文件识别

4.3.1.1 质量手册编号为:QM—XX—##,其中“XX”表示版本号(如B0版、B1版),“##”表示流水号(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01、02)。

4.3.1.2 程序文件编号按“QP—XX—##,其中“XX”表示版本号(如B0版、B1版),“##”表示流水号(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01、02)。

4.3.1.3作业指导书编号规则为“SX—XX—##,其中“XX”表示版本号(如B0版、B1版),“##”表示流水号(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01、02)。

4.3.1.4 记录表格编号规则为“JMJC-WF—XX—##,其中“XX”表示版本号(如B0版、B1版),“##”表示流水号(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001、002)。 4.3.1.5 仪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的编号规程按照公司的编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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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QP-B0-22 B0版 第 112 页 共 5页 2019年1月1日 文件名称 有限公司检测中心程序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版本/修订 页次 发布日期 4.3.2 外来文件编号的构成:直接使用原文件编号管理。 4.4 文件状态控制、发放、回收、保管

检测中心文件主要分为“受控”和 “作废”两类,为了便于管理文件在中心保存和使用期间应有相应的控制印章标识。

4.4.1所有文件由资料管理员编目管理,内部文件填写在《文件管制一览表》,外部文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也要求建立《文件管制一览表》,受控文本在文件首页或封面加盖红色“受控”专用章。

4.4.2 《文件管制一览表》至少包括版本号、发布日期、发放科室。

4.4.3 “受控”文件作废或不用时档案管理员应及时从使用场所和发放处收回。 4.4.4 资料管理员根据文件批准人意见决定文件发放范围及发放数量,确保使用的部门有相应的文件。发放时应编制分发号和文件的受控状态,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并要求收文部门的代表或个人签名。

4.4.5 若为修订废止文件,资料管理员需将作废文件回收,回收时应注意核对数量,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

4.4.6 资料管理员应将回收的旧版文件,除原来为知识、经验保留外,应每半年销毁一次,销毁时应填写《文件与记录销毁登记表》。保留的旧版文件原件正面加盖红色“作废”章予以标识。

4.4.7 文件持有者对文件应妥善保管,保持文件的清洁、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撕页。如有遗失或有需求时,填写《文件补发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补发。

4.5 文件修订、更新

4.5.1 文件的修改和作废应由该文件原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人员提出。由原制定部门填写《文件更改/作废申请表》以说明更改或作废的原因和内容,修改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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