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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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模式研究

作者:吴素春 项喜章 刘虹

来源:《湖北农业科学》2011年第10期

摘要:产学研合作是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采用案例分析方法,深入研究了湖北省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的4种典型模式,即组建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中心、成立农业科技园、校地农业科技合作和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等,以期引导和推动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的有效开展。

关键词: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模式;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S-1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0439-8114(2011)10-2142-04

Study on Industry-University Collaboration Model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Hubei Province

WU Su-chun,XIANG Xi-zhang,LIU Ho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Wuh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Wuhan 430023, China)

Abstract: Industry-University Collaboration (IUC) is an effective way for the improvement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Four typical IUC models, namely, organiz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R&D) center, found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k, university and local government cooperation i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well as build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monstration base, were studied in-depth by case study methodso as to guide and p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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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e IUC i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ffectively.

Key words: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ustry-university collaboration; model; Hubei province

农业科技创新是指高校、研发机构和农业企业以及民间机构,依靠各级政府财政拨款以及自身财力、人力和物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方法的活动[1]。农业科研产品大多具有公共产品特性,科研院所很难从中获得直接的经济效益;农业科研还具有周期长、地域性明显和风险性大等诸多特点,个体农户和企业无法承担高昂的科技投入。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这些特点客观上要求科技创新活动需要产、学、研三方进行密切合作。 为了有效地进行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创新,合作参与各方必须以一定的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结合起来,建立起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即选择合适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产学研合作模式是在总体特征上对产学研内部合作主体之间,以及内部主体与政府、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外部主体之间的不同合作方式、合作类型的标识;是由多个要素和系统构成的具有内在结构和功能的复杂系统。典型的模式是被理论加工后的一种范式,可以模仿、推广和借鉴[2]。产学研合作模式的选择除了受合作双方实力、合作动机、风险偏好、技术属性等微观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到区域环境的影响[3]。

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是一个发展的、开放的、主体之间动态交互的过程,产学研合作各方在权衡内外部条件的基础上,会选择不同的合作模式。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地方政策的引导下,经过多年的实践,湖北省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显现出了4种典型的模式,即组建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中心、成立农业科技园、开展校地农业科技合作和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等。 1组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1.1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特点

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是由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包括经济状况、研发能力)的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申请,经所在地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组建的农业科技创新机构。创新中心的建设往往采取以企业投入为主的原则,同时,省级部门通过省科技经费给予支持,主管部门或地方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经费。创新中心的特点是:①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②有灵活的组建方式。根据行业特点、企业经济实力和技术条件,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可以是单一的农业企业,也可以是以农业企业为主,高校或科研院所参与共建。③有明确的内设机构及其职责、人员配备、运行机制等。科技基础良好、辐射面广、带动力强、区域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的各类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其他农业科技型企业往往会成为政府选择组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对象。湖北省就此还出台了《湖北省企业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对校企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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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心采用认定制,强调依托单位必须是湖北省内注册的创新型建设试点企业、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或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企业,由企业提供创新中心运行经费。 1.2各类省级创新中心

湖北省已相继在农药、莲藕、水稻等学科领域组建了各类省级创新中心(见表1),它们分别以各自学科的科技创新为科研目标。 1.3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2006年,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以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为依托,设立300个创新岗位,整合其他农业科技资源,构建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湖北省财政每年安排3 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创新中心实行稳定支持,并将这项工作列入了《湖北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到“十一五”期末,创新中心主要农作物品种在全省覆盖率达到60%以上,综合农业科技支撑能力超过6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到60%以上,使湖北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走在中西部前列。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从区域实际出发,对创新中心的运行体制和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①设置创新岗位,集聚创新资源;②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形成成果转化的快速通道;③搭建创新平台,激发创新活力;④改革人才评价和使用制度,建立竞争上岗和分层合同管理机制。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自组建以来,在农业科研的资源整合、队伍建设、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农科教企”大联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具体由三个子系统组成:①以分工协作和联合攻关为特点,建立湖北省农业科技研发体系。②以“专家大院”为中心,形成省(创新中心)、市(试验站)、县(转化岗位)三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服务体系。③构建科研和产业基地孵化系统,促进地方农业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4]。 2成立农业科技园 2.1农业科技园的特点

农业科技园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通过经济、政策、法律等手段,将政府部门、高校、研发机构、企业和农户等利益主体结合在一起,利用内部的分工与合作,将研发、应用、产业化等活动融为一体,使农业技术的供给与需求紧密衔接,从而极大地降低创新的交易费用,提高各主体和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5]。农业科技园的特点是:①由国家和地方联合共建,享有行政管理权和经济管理权,所在区域一般表现为自然条件较好、土地集中成片、土壤肥沃、水源充足、交通便利和农业生产水平较高。②使命是将科技优势迅速转化为产业优势,依靠科技产业化示范,推动地区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地区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③以优秀的人才队伍和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为依托,形成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成果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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