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90)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 第一节 装卸与运输

第二节 安装前的检查与保管 第三节 排氮 第四节 器身检查 第五节 干燥

第六节 本体及附件安装 第七节 注油

第八节 热油循环、补油和静置 第九节 整体密封检查 第十节 工程交接验收 第三章 互感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器身检查 第三节 安装 第四节 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 新装电力变压器及油浸电抗器不需干燥的条件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保证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电压互感器及电流互感器(以下简称互感器)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500kv及以下,频率为50hz的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消弧线圈的安装可按本规范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用途的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安装,应符合制造厂和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变压器、电抗器在运输过程中,当改变运输方式时,应及时检查设备受冲击等情况,并作好记录。 第1.0.5条 设备及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 一、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二、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三、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四、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

第1.0.8条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9条 与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二、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室内地面的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3.混凝土基础及构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符合要求; 4.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预埋件牢固; 5.模板及施工设施拆除,场地清理干净; 6.具有足够的施工用场地,道路通畅。

三、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窗安装完毕;

2.地坪抹光工作结束,室外场地平整; 3.保护性网门、栏杆等安全设施齐全;

4.变压器、电抗器的蓄油坑清理干净,排油水管通畅,卵石铺设完毕; 5.通风及消防装置安装完毕;

6.受电后无法进行的装饰工作以及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施工完毕。 第1.0.10条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第1.0.11条 所有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瓷件表面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1.0.12条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

第一节 装卸与运输

第2.1.1条 8000kva及以上变压器和8000kvar及以上的电抗器的装卸及运输,必须对运输路径及两端装卸条件作充分调查,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路运输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1.选择航道,了解吃水深度、水上及水下障碍物分布、潮汛情况以及沿途桥梁尺寸; 2.选择船舶,了解船舶运载能力与结构,验算载重时船舶的稳定性; 3.调查码头承重能力及起重能力,必要时应进行验算或荷重试验。 二、陆路运输用机械直接拖运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1.了解道路及其沿途桥梁、涵洞、沟道等的结构、宽度、坡度、倾斜度、转角及承重情况,必要时应采取措施;

2.调查沿途架空线、通讯线等高空障碍物的情况;

3.变压器、电抗器利用滚轮在现场铁路专用线作短途运输时,应对铁路专用线进行调查与验算,其速度不应超过0.2km/h;

4.公路运输速度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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