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职矿长岗位责任制

五职矿长岗位责任制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办法,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并组织各部门贯彻执行。

2、加强对“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的领导,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发生,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救灾指挥部,组织抢救。

3、按规定组织、领导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案处理工作。组织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6、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和意见。 7、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

8、负责为职工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

9、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0、保证本单位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11、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安全机构,配齐安全

管理人员。

安全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督促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落实率达到100%。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贯彻实施。

4、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工作。 5、负责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6、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7、负责重伤或二级以上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 8、每月组织6次隐患排查。

9、负责全矿的安全培训、考核及三程两制的贯彻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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