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高校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草案)

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或涉及师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影响着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故灾难或安全事件。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消极影响,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组 长:由校长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稳定的副校长担任

成 员:由安全管理处、学生处、宣传部、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二级系院负责人组成

二、现场应急处理

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一般程序。

1.遇到突发事件时,应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有关部门(学校安管处)报警,控制现场局势,并组织师生员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向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尽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有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听取突发事件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5.媒体应对。学校成立专门机构,(如有必要,在一定范围)主动传递事件事实本身及正面积极应对处理的信息,不宜做事件发生原因分析(事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以免引发不必要的后果。

三、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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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送内容:事发时间、地点;突发事件的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突发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如已有专门机构的报告,加以说明);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突发事件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2.报送程序:分两级报送。

(1)事发个人报送。事发后立即打电话通知相关领导及学校领导,并随时汇报事件的进展情况。

(2)学校报送。学校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教育主管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并随时汇报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 四、突发事件调查监控

1.突发事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协助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公安部门)进行突发事件调查。当事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任何人不得隐瞒真相。 2.防范监控。为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各单位要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学校有关领导应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程序 (一)火灾

1.立即切断发生火灾所在地的电源。 2.立刻拨打“119”、“110”。

3.先以灭火器灭火,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4.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师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6.配合消防及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尽可能保护现场(有条件由专人摄影摄像,防止不良媒体介入),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二)食物中毒事件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迅速与校医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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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经学校批准后,迅速与家长或家属联系。 (三)暴力伤害或抢劫等事件

1.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告校安管处处或校园110。 ②视情况报警(110或派出所)。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迅速报告系院领导和学校有关负责人。

⑤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入校医校或附近医校进行救治。

2.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有条件的摄影摄像),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非典”、“流脑”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要马上报告学校有关负责人,及时到校医务室进行诊断,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对该师生所在单位、班级等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隔离。

2.坚决杜绝染病师生带病上课、工作,必须经医校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上课和工作。

3.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五)学生群体性活动

学生在校群体性活动(如体育课、活动课、运动会、各种集会、集体活动)或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群体活动(如春游、秋游、社会实践等活动),若发现学生伤害、丢失等突发性事件,必须根据情况及时处置。情况严重的需立即上报学校。现场负责人或第一位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教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

(六)精神失控事件

1.各班建立心理联络员,系院成立心理信息联络站。

2.发现学生突发情绪失控或情绪失常,知情人为第一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向信息员或辅导员老师报告,并寻求失控或失常学生易于接纳的人到现场帮助稳定情绪,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到场处理,并通知110到现场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告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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