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检验试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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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验试验规定

5.1. 地基土

5.1.1. 检验项目

地基土检验项目一般依据施工图纸的要求,包括密度指标和压实系数指标 在建筑工程的工程图纸上如果规定有密度指标,则需委托密度试验;如果规定有压实系数指标,需委托击实试验。

5.1.2. 取样方法

密度试验常取样方法有:环刀法,灌砂法,蜡封法。其中环刀法与灌砂法应用较广泛。用环刀法取样时,应事先在环刀内壁涂一薄层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将环刀垂直下压,直至土样高出环刀。将环刀整个挖出,用切土刀将环刀外侧土样削掉,用钢丝锯整平环刀两端土样。取出环刀内土,编号,装入密封袋内。

5.1.3. 取样数量

灰土取样组数规定如表一所示,填土取样组数规定如表二所示 灰土取样组数 表一 序号 1 2 3 4 序号 1 2 3 4 5 项目 基坑 基槽 房心回填 其他回填 单位 ㎡ ㎡ ㎡ ㎡ 取点范围 每层30~100取一组 每层200~50取一组 每层30~100取一组 每层30~100取一组 备注 灰土每步(层)表面以下2/3深度去点,每层步少于一组 填土取样规定 表二

项目 基坑回填 单位 ㎡ 取点范围 每层20~50取一组,但不少于1组(每基坑不少于一组) 每层20~50取一组,但不少于1组 每层100~500取一组,但不少于1组 取样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 备注 基槽或管㎡ 沟回填 室内填土 ㎡ 场地平整㎡ 每层400~900取一组,但不少于1组 填方 柱基回填 ㎡ 抽查10%,但不少于5个 为了便于控制施工现场的地基含水率,现将填土类的最佳含水率ωop和最大干密度ρdmax经验参考值如表三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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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填土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经验参考值 表三 填土类名称 砂 土 粉 土 砂质粘土 粉质粘土 粘 土 最佳含水率ωop(%) 7~11 16~22 9~14 13~19 18~24 最大干密度( g/c㎡) 1.60~1.95 1.60~1.86 1.65~1.95 1.60~1.75 1.55~1.75 5.2. 水泥

5.2.1. 采用标准:

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5.2.2. 组批规则:

以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袋装水泥不得超过2O0t ,散装水泥不得超过5O0t。

5.2.3. 取样数量:

每验收批抽取样不少于12kg。

5.2.4. 抽样方法:

散装水泥:随机的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 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袋装水泥: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 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5.2.5. 检验项目:

水泥应检验凝结时间(初凝、终凝)、安定性、水泥胶砂强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5.3. 建筑用砂

5.3.1. 采用标准:

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

5.3.2. 组批规则:

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同一进厂(场)时间分批验收。以400m3 或600t 为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5.3.3. 抽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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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验收批取样22kg

5.3.4. 抽样方法:

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 份,组成组试样。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4 份组成一组样品。

5.3.5. 检验项目:

河砂:筛分析(累计筛百分率,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

海砂:筛分析(累计筛余百分率,细细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氯离子含量。 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或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验项目。 如对其它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

5.4. 建筑用碎石、卵石

5.4.1. 采用标准:

JGJ53—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2007年6月1日起执行 JGJ52—2006 普通混凝上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

5.4.2. 组批规则:

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同一进厂(场)时间分批验收。以400m2 或600t 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5.4.3. 抽样数量:

当最大粒径不大于20mm 时,取样40kg ;当最大粒径为31.5~4Omm 时取样80kg 。

5.4.4. 抽样方法:

在料堆巨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而铲除,然后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巧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8 份石子,组成一组样品。

5.4.5. 检验项目:

每批应进行筛分析(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用于配制混凝土强度大于(或等于)C50 混凝土时应进行压碎指标值检验。

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验项目。

对其他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检验。

5.5. 建筑用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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