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办公活动场所的各项功能,切实提高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是指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实施村务管理、服务党员群众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三条 村级组织办公场所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管理和使用,镇党委政府负责监管。
第四条 村级组织办公场所的管理使用必须坚持以党员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发挥作用为重点,努力于把场所建设成“村干部之家”、“党员之家”和“村民之家”。
第二章 内部布局
第五条 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室内布局应坚持实用便民、“一室多用”的原则。
第六条 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内的各种标牌、标识悬挂应坚持少而精,做到规格、式样统一和醒目规范。
第七条 一般情况下,下列标牌、标识可规范悬挂在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内相应墙(门)上。
1、机构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机构标志牌悬挂在场所外部正中心处。
2、门牌:各类门牌应悬挂在各室门框的左或右上方。 3、制度牌:
(1)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一册两聚四会制度、村民自治章程,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员发展制度、党员电化、现代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制度、党员承诺评议制度、党员联系服
务群众制度、党员关爱帮扶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升级晋档、科学发展”规划等原则上悬挂在村会议室。
(2)村民监督委员会、财务管理、档案、计生、妇联、共青团、民兵、调解、科技等工作制度原则上应分别悬挂在与之相对应的功能室内。
(3)党旗和入党誓词标识应悬挂在村会议室内。
第三章 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八条 资产管理。
1、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同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固定资产及附属设施进行清点、登记,详细记载财物的名称、数量、财物价格等相关内容,建立资产管理台帐,并存入村级组织档案。
2、凡新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及时向土地、房产等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及其相应的办公活动设施和证件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和补充,保证设施完好,正常发挥作用。发生村级组织办公场所资产、设施遭受损坏、侵占等现象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4、建立村级组织办公场所管理维护资金,每年对设施定期维修。
第九条 卫生管理
1、实行定期卫生清洁制度。每周一、周三、周五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清洁日”,各卫生保洁责任人应按规定打扫卫生。
2、卫生保洁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杂草、无垃圾,无污水污物;桌面干净整洁,桌椅和图书
等摆放整齐;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无脏印;灯具、玻璃、门窗明亮干净。
3、卫生保洁工作纳入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责任制。凡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不到位的,应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第十条 安全管理
1、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组织许可,改变场所主体工程结构,或私自拆装电线线路等。凡是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出现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或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制度。村级组织应每天安排一名村干部在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内轮流值班,确保场所安全。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
1、村级组织档案分党建工作档案、村委会工作档案、村级财务档案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档案以及其他工作档案等。
2、村文书为兼职档案管理员,并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档案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
3、建立资料收集、归档制度。各村“两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应将手头上具存档价值的各类纸质、声像、实物资料等移交给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应按规定及时对资料进行整理和规范建档。
第四章 场所功能和使用
第十二条 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具有议事决策、教育培训、娱乐活动、便民服务等基本功能。 第十三条 议事决策。
1、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一册两聚四会”有关要求,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对村上的所有重大事项,实行民主议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