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合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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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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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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