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度
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多,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越来越成为教育关注的重点对象,关爱留守儿童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有着致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能和正常的未成年人一样健康成长,促进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镇中心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和支书为副组长、办公室成员和各片区小学校长和中学校长为成员的“三关”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支部书记、教导主任)为副组长的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些项工作。
2、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
二、统计报送制度。
1、每学期开学初,各学校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对本班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留守儿童的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姓名、外出务工地点、联系方式、是单亲还是双亲外出、家庭具体情况等,做好造册统计并及时上报学校。
2、各片区内学校要把本校规范的留守儿童情况统计表和电子报表及时上报到片区学校;片区学校和各中学由专人造册统计并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上报中心学校。
3、留守儿童的统计上报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做到不漏统、不重统,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三、留守儿童关爱制度。
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和亲情依附者,对孩子的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责任和作用。各校要教育引导外出家民工切实担负起培养子女的社会责任,努力使留守儿童在幸福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2、发挥校园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提高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水平。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实行代理家长制,辅导学业、疏导心理、沟通情感、矫正行为,真正主教师成为留守儿童学习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成长过程中的保护人。
3、代理家长要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每月对结对帮扶的留守儿童至少进行一次谈心、与留守儿童班主任交换一次意见,到留守儿童家中看望一次、检查一次留守儿童的家庭作业、与留守儿童共进一次晚餐、与留守儿童的父母通一次电话,让他们在温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形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心理。
4、代理家长要认真填写亲情结对工作日记,做好留守儿童的学习辅导、困难帮扶、情感沟通、行为矫正等工作,使代理家长成为留守儿童学习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成长过程中的保护人。
5、各校要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和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中的具体困难,为留守作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温馨的校园环境,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温暖的集体中体会到成长的快乐。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各校要针对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建立档案,及时做好留守儿童档案的补充和变更工作;要做到与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相符合,并要求专人管理。
2、建档的主要内容上级文件资料、本校工作机构、工作台账、相关工作报表、宣传信息、活动资料等。
3、留守儿童建档率要达到100%。
五、信息报送制度。
1、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准。
(3)时效性原则。以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2、信息上报内容
(1)要围绕“三关工程”的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报送信息,做到重大活动及时报送,成功做法和经验随时报送。
(2)各校三关工作思路、工作情况进展情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每月报送一次。
(3)各学校三关办召开的各项会议要及时报送会议图片、会议主要内容。
(4)各学校要有专人负收集关爱留守儿童的相关信息及活动图片,每月25日前报送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根据收集情况向镇三关办和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三关办报送。
(5)、每学期初各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工作计划,期末要将本学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写出书面总结。计划和总结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中心学校三关办。
(6)在坚持上述信息必报的同时,鼓励报送包括调研报告、汇报材料等在内的调研性信息。
六、追踪监督制度
1、适用范围
(1)上级三关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有关决定、通知的执行情况。
(2)上级三关工作领导小组在开展专题调研、指导检查、参见视察活动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
(3)上级三关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跟踪坚持的其他有关事项。
2、被追踪的学校要自觉接受和主动配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报告执行或者办理情况。不能按时报告的,应当说明理由。
3、对于不提交,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提交执行或办理情况报告,执行或者办理工作不落实,或者敷衍塞责的学校,中心学校三关工作领导小组将追究被追踪监督学校校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