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大城市规划(2011-2030)0118

曲靖大城市规划(2011-2030)文本

曲靖大城市规划文本(2011—2030)

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

2013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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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大城市规划(2011-2030)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背景

为落实国家建设西南桥头堡的战略目标,构建滇中一体化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背景下的曲靖大城市,实现麒麟区、沾益县城、马龙县城“同城规划,共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特修编《曲靖大城市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46号令,200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2);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2011);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曲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沾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马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沾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马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滇中城市群规划(2009—2030)》;

《曲靖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2005—2030)》;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专项(部门)规划。 第3条 规划期限

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为2031—2050年。

第4条 规划原则

(1)区域协调原则:综合考虑区域交通、产业条件、空间结构对城市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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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确定城市的定位和发展目标。

(2)同城规划原则:从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面,进行空间共构、功能共生产业共谋、设施共建、环境共治、形象共塑。

(3)城乡统筹原则:明确城乡边界,确定需要控制发展的村镇的发展目标、原则、策略与模式。

(4)社会和谐原则:以人为本,以提高城乡居民物质、精神生活水平为最终目标,关注幸福指数,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5)资源保护原则: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集约使用土地,适度控制人口规模,保护资源环境。

(6)景观特色原则:注重保护和合理利用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资源,创造现代化的大城市景观,凸显山地城市特色田园景观,形成山、城、田、林相互融合的自然特色景观。

第5条 规划范围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市域范围:曲靖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2.97万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现状中心城区及涉及到城市建设用地拓展、水源保护、生态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统筹需要控制的范围,总面积 3341.45平方公里(详见城市规划区章节)。

(3)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在该区域编制中心城区规划。包括麒麟区5个街道办事处的全部地域和三宝镇、珠街乡、沿江乡的部分村庄以及沾益县城西平镇行政辖区、马龙县城通泉镇行政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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