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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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目 录

第一项修改内容:股东会的职权(原《公司章程》中第十四条) .............. 2 第二项修改内容: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原《公司章程》中第十五条) ...... 2 第三项修改内容:董事会职权(原《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三条) .............. 2 第四项修改内容:董事长职权(原《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五条) .............. 3 第五项修改内容:临时会议召开时限(原《公司章程》中第二十六条第二段) .. 3 第六项修改内容:董事会会议记录(原《公司章程》中第三十条) ............ 3 第七项修改内容:监事会职权(原《公司章程》中第三十五条) .............. 4 第八项修改内容:劳动人事制度(原《公司章程》中第四十六条) ............ 4

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XXXX年XX月公司第X届股东会第X次会议通过)

第一项修改内容:股东会的职权(原《公司章程》中第十四条)

第一条 提请股东会批准,在股东会职权中加入以下三项内容: (一)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二) 根据需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三) 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第二项修改内容: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原《公司章程》中第十五条)

第二条 提请股东会批准,在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中加入以下四项内容: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召开时; (四)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项修改内容:董事会职权(原《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三条)

第三条 提请股东会批准,在董事会职权中加入以下七项内容: (一) 制订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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