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及积分计算细则

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积分计算细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 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及积分计算细则

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西建大?2015?59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积分计算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各类研究生奖励改革和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学院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位课(博士生为所选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100分的积50分,其他分数按比例折算积分。有两门次及以上不及格(低于60分)者,取消其参评各类奖学金资格。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的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①、每个一级学科录取排名的前10%;②、本科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③、本科阶段参与各类学术科技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荣誉,并且团队排名位于前三名;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二等奖学金申请条件:每个一级学科录取排名的前30%;

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的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①、硕士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导师除外),学术论文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库期刊(须为正刊,不含增刊和专刊)源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②、硕士阶段参与各类学术科技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荣誉,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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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排名位于前三名。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获奖级别均为二等。

研究生二年级申请条件:①、学分加权平均分不小于80分;②、积分总和不小于45分;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研究生三年级申请条件:①、学分加权平均分不小于80分;②、积分总和不小于45分;③、在申报材料提交前有第一作者(或本人第二作者且导师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在核心或以上级别期刊发表或已被录用(以录用通知为准)。

博士二年级以上申请条件:在申报材料提交前需有第一作者(或本人第二作者且导师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CSCD或CSSCI核心库或以上级别期刊发表或录用(以录用通知为准)。

第五条 研究生思想政治、日常行为表现等方面如有违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西建大[2005]198号)相关条款的,取消其参评各类奖学金资格。

第六条 论文按照自然篇数计算科研成果积分额度,每个自然篇不得少于2000字。

第七条 论文如为录用通知的,按照相应级别论文积分减半计算,但论文刊出后不再重复计算积分同时不得作为下一年度学业奖学金评选材料内容。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追回所授荣誉及奖金,并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按最高级别刊物计算科研成果积分,不累计;会议论文如未参会按照普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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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如参会按照参会并收录论文加分,不重复积分;在普刊上发表论文超过2篇的,在计算科研成果积分时以2篇为限;博士生在CSCD /CSSCI(期刊核心版)及以上发表论文方可计算积分。

第九条 研究生与本人导师合撰论文或专利,导师不计入作者排序,即导师排名之后的作者排名均前进一位;如只有研究生与导师两位作者,视为研究生独撰。

第十条 专著或译著著者应为著作版权页的作者;多人合著的著作,申请者个人撰写部分不得少于3万字,以在著作中注明写作的内容为准;申请者个人撰写部分超过10万字的,积分加倍。专著与教材的认定以科技处和教务处认定结果为准。

第十一条 参会并在学术会议论文集发表论文超过2篇的,在计算科研成果积分时以2篇为限;参会并报告论文多次者,积分可连续累加。同一次学术会议,“参会并报告论文”和“参会且论文收录于会议论文集”不能同时计分,取分值较高者计分;一篇参会论文有多名作者时只计算第一作者积分。

第十二条 国际专业学术会议在境内举办或大会报告主要用中文宣讲,按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计算积分。

第十三条 学术科技竞赛级别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南》认定。同一件竞赛作品获得多个奖项,只按最高分值计入,不重复计算。

第十四条 校级竞赛及荣誉称号指的是由学校或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或认证的活动或所发荣誉。

第十五条 参与科技活动,以活动主办方提供的签到记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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