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 “强村富民”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
河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 “强村富民”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移民村实施“强村富民”战略的意见》(豫移〔2014〕1号)精神,为指导各地编制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强村富民”规划,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定调“强村富民”发展战略,破解移民增收困境,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打造移民全面奔小康的快车道,构建“多核多村”经济发展布局。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等形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移民收入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移民村(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村制宜、移民自愿。根据各地和移民村(组)实
际情况,在充分征求移民意愿的基础上,一村一策,按照“先生存,后发展;先基础,后生产”的顺序,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科学合理地确定发展目标,制定富有特色、切合实际的发展规划。
2、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规划制定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移民后期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以及即将编制的“十三五”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遵循非均衡经济发展规律,正确处理近期规划与中长期规划的关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移民村(组)发展项目,注重培育壮大主导产业。要以目前一村成多村发展优势为核心,培养各具特色多亮点,多村支撑点,形成“多核多村”竞相发展格局。
3、坚持分类实施,全面推进。对于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移民村(组),宜发展生产为主;对于设施较为薄弱的移民村(组),宜先完善设施,再发展生产;对于移民相对集中的村(组),宜发展集体产业,强村富民,共同富裕;对于移民相对较少的村(组),宜扶持个体经济,以富民为主;对贫困移民村(组),编制倍增规划,跨越式发展。
4、坚持设施优先,完善公共服务。按照公益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优先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发展社会事业等公共服务体系,为发展产业经济,创建美丽家园奠定基础。
5、坚持市场导向、壮大集体经济。立足区域内市场,积极开拓区域外市场,重点发展市场占有率高、商品经济效益好的产品。实行“扶持资金项目化、项目资产集体化、集体收益全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