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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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中期考核说明
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管理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中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文件规定,博士生在学完课程并获得相应成绩的基础上,在第三学期末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 一、内容和要求:
(1)考核的博士生应在思想道德方面表现良好,已修完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课程成绩已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登记并存档。通过同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外语水平统测。
(2)完在二篇课程读书报告,将本学科方向的国内外最新研究动向、科技成果写成文献综述,在教研室(系)范围内做专题报告。其文献阅读量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读书报告不少于2万字。另外,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选题方向撰写综述性或评述性论文1篇,寄送有关学术刊物。 (3)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开题报告。该开题报告应已在导师所在教研室(学院)公开报告答辩。其内容应包括:①本课题的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分析;②本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③本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④本课题的创新之处;⑤本课题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预期成果等;⑥与课题有关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已具备的实验条件。
博士生所提交的考核材料应先经导师审阅,导师给出评语评价。综述性论文和开题报告交考核委员会审查。
博士生中期考核应着重考查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和知识创新能力。要求博士生对即将进行的博士学位论文课题进行了认真的预备性研究和实验,有明确的立论依据、研究思路和创新意识,有可能获得创新性研究成果。
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与程序
(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委员会按二级学科组织。人选由主管院长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委员会一般由本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教师3-5人组成。学校鼓励聘请校外单位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来校参加考核委员会。在中期考核前月公布考核日期和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秘书。
(2)博士生应将中期考核材料复印3份,在考核前1周交考核委员会成员审阅。考核会议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申请考核的全体博士生出席,作为一次必须参加的学术报告活动。
(3)对各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为30—40分钟,以博士生简要汇报、考核委员会提问、博士生答辩的方式进行。
(4)本单位的全部博士生考核完毕后,考核委员会对各博士生综合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3种:①通过,②延期重审,③不适宜继续培养。
(5)对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可按综合素质和创造能力给予百分制综合评定。对每位博士生应提出具体的评语,指出其成绩不足之处,以利改进。对科学研究和学术素质较差,且不能提出有创新点的研究课题,不适宜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的博士研究生,不得通过考核。对具有较好素质,能提出有创新点的研究课题,但在某些方面有明显不足,材料准备仓促的,不得通过本次考核,可延期重审。
(6)研究生院可聘请部分教授、专家对中期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对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把关不严的审核过程,可提请考核委员会主席重新审核。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