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办做好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使用、保管和传输等项工作。驻地办要定期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及不定期的工作报告及各类工作报表。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和有效的、通畅的信息传输渠道,使驻地办、总监办、业主在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能够及时得到各种管理信息。使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各种情况、报表、文件、指令及时、准确地得到传输和反馈,使驻地办、总监办、业主、承包商以及地方有关管理部门之间的各种有效信息及时准确得到传输和处理,以达到信息管理的最大效能。
(1)驻地办设有专职的资料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监理合同段的各类资料档案和管理各个施工合同段的档案资料,负责本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工作和归档工作,负责与总监办、业主单位一起进行档案验收的具体工作;
(2)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文件编制办法》及业主发布的有关规定建档分类;
(3)所有的文件往来和资料档案管理均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并建立各自的电子信箱,以便文件信息传输;
附图5
信息管理流程图
驻地办信息管理 外源信息 输 处 输 入 理 出 承包商信息管理 指令信息 输 处 输 入 理 出 指令信息 反馈信息 业主信息管理 输 处 输 出 理 入 反馈信息 6、工作协调
监理工程师要以自己独立的第三方的地位对工程参与各方关系进行协调,以促进工程顺利进展。监理工程师要科学、公正地进行一些涉及各方重要利益的问题的协调工作,根据真实性原则按合同规定程序的时间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审核,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
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驻地办首先做好内部协调工作,根据监理服务合同设置组织机构,明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人员工作内容、职责权限;积极与总监办、项目管理办进行工作上的沟通,及时报告监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尊重并执行总监办、管理办下达的各项指令;以实事求是、平等的原则,科学公正的态度与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协调工作。
驻地办要以工地例会为手段,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偏离目标的工作进行协调,使其纠正偏差,朝着合同所确定的目标进行。工地例会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行会。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各级监理、承包商(包括主要分包人)与业主的负责人或代表及其它有关人员;以后的工地例会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商,监理人员和业主代表参加;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主持,承包人出席。每次工地例会之前,驻地办应向参加会议的各方发出通知,并写明会议主要议题。工地例会内容应如实记录,形成纪要,5天内签认并发送有关各方并存档。
驻地办除以会议协调法开展工作外,还要以交谈协调法、书面协调法、访问协调法、情况介绍法等各种办法与项目管理办、总监办、施工单位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进度、质量、费用三大目标的实现。
(三)、施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先进行自检,提交完整的自检资料和交工申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2)分部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先进行自检,提交完整的自检资料和交工申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签发分部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3)单位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单位工程各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先进行自检,提交完整的自检资料和交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单位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4)合同段竣工验收:合同段范围内的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先进行自检,提交施工资料及合同段竣工验收表报监理部门,各级监理部门审查及复审后提出具体意见,提请业主组织验收。经过对工程全面检查,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由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承包人各方代表签认《交工证书》。
(四)、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内容:
(1)《交工证书》签发后,证书上的签发日期为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剩余工程量,配备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人员;
(2)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1)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作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工作计划进行调整;
2)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追查。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工程中出现任何缺陷、病害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