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考试重点

和销售合同产品的地区范围;涉及其他技术的说明;关于实施技术时所需原材料和设备的提供问题;合同价格;;支付条件;技术资料的支付;技术的修改、改进和发展;保证和索赔:技术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技术的合法;合同产品性能的保证;税费;不可抗力;仲裁;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3)。合同附件。是附在合同之后用以说明正文不便详细罗列的内容,其地位、效率与合同正文是相同的。2.附加条款

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的比较—技术咨询-指供方按照受方提出的要求,根据自己的知识、经

验、能力和掌握的信息,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手段,通过调查哦、研究、分析、预测,为受方提供最佳的或者几种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者解答受方的问题。 技术服务-指供方受受方的邀请,运用专门的技术知识为受方解决特定技术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所提供的有偿服务。相同点:1.不同于其他的服务于咨询。这两者是针对于特定技术项目和特定技术问题所提供的特种服务,与有关政治问题、法律问题、医疗保险问题等的咨询有所不同。2.所用的知识不同于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3.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的机构是完全独立的。4.它们的供方和受方是买卖关系。不同点:1.使用的知识范围不同。技术咨询需要供方运用科学知识的和专业技术知识。提供技术服务的供方仅需运用专业技术知识来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2.机构的责任不同。技术咨询中,供方仅负责提供符合咨询合同要求的咨询报告,而在技术服务中,供方不仅提供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还必须使受方的技术问题得到解决。3.时间不同。技术咨询一般在项目建设期间或建成之前,儿技术服务在建设期间或建成之后。4.成果形式不同。技术咨询的成果是咨询报告,而技术服务是以专业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并实现受方所期望的结果。5.适用范围不同。技术咨询一般适用于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大中型项目,而技术服务适用于单项具体技术课题,如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设计、材料鉴定、工程计算等。 BOT—即“建设—经营—移交”,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

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是政府吸引非官方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投资、融资方式。 BOT方式对东道国与承建方的利弊—1、有利于解决目前面临的基础设施不足与

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

2、有利于引导外资向基础产业合理倾斜,使之真正取得一种规模经济效益;

3、有利于帮助基础设施使用者树立有偿使用的新观念,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

4、有利于在不影响政府所有权的前提下,分散基础设施投资风险; 5、有理由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效率;

6、有利于在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 7、有利于改善利用外资的结构

特许经营基本特点—1.特许人不对特许企业投入资金,特许企业的资金完全由受许人筹措,

受许人在财务、法律上同特许人相互独立。2.受许人向特许人购买特许经营权,被允许在限定的区域和期限内使用特许人的商号、经营方式等,并每年向特许人支付年金。3.特许人专门提供包括经营技巧等方面的全套方案。4.特许人提供的经营模式必须在其直营店中经过全面的市场测试,并被证明是成功的商业模式后,才能出售。

5.在受许人开业之前,特许人须对其进行专业培训。优点:1.是实现 商业资本扩张的一种较好的形式。2.特许人和受许人在保持独立性的同时,通过特许双方获利。3.特许人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附加值高的商品,受许人可不必自设研发部门而享受到。4.由于特许人对周围环境随时做市场调查,因此受许人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技术价格组成部分—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本(60%—70%);增值成本,是技术的提供方为转

让技术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利润补偿费,由于技术的转让使技术的提供方在技术的受让国市场或第三国市场,失去该技术产品的市场份额而蒙受利润损失所应得到的补偿。(研发成本、转让成本、机会成本)

双征税对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及解决途径—双重征税直接恶化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宏观环

境;迫使许可方提高转让技术的报价,加重了被许可方的经济负担;导致许可方市场竞争力下降;导致被许可方利用引进技术期所得利益减少;将给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国家的国际收支带来消极影响。为了解决双重征税的问题,有关国家政府通过国内立法,确定一种减免税原则,规定使用费来源国先行行使征税权,居民所在国依据纳税义务人在所得来源国纳税的实际情况,采取免税、减税或扣除等措施。还可以通过政府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签约国适当限制税收管辖权的实施范围,确认共同采取措施,由所得来源国优先行使管辖权。具体:1.自然抵免。当技术输出国和输入国所得税率完全相同时,技术输出国允许该进行跨国经营的居民把已经向输入国家政府缴纳所得税全额抵免掉,不再向技术输出国缴纳所得税。2.申请抵免。当技术输出国所得税率高于技术输入国所得税率时,可申请抵免。3.最高限额抵免。当技术输出国的所得税率比技术输入国的所得税率低时,向本国政府申请抵免的最大和最高限额只能是其外国所得按本国税率计算的那一部分税款。4.费用扣除法。指跨国纳税人将其国外已缴纳的所得税作为已开支费用,从其总所得收入中扣除,汇回本国,按本国所得税率进行纳税。

国际技术贸易政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增长、国际贸易和科技发展等

目标而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方针、措施和原则的总和。基本内容:确定国际技术贸易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与本国国情相符的国际技术贸易政策;确定具体的国际技术贸易政策措施。特点;1.意识形态对国家技术贸易政策的作用比较明显。2.国家安全原则的长期考虑对国际技术贸易政策设计和操作的影响不可低估。3.考虑到经济竞争长远利益发展的需要,发达国家国际技术贸易政策中的保护主义有所抬头。4.国家技术贸易政策管理大多上升到法制管制或法规管制的高度。

发达国家技术贸易政策特点—鼓励政策:1.政府直接进行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的政策。2.加

强技术传播组织,制定相应的沟通政策,3.制定科技咨询政策。4.重视人才培养,加强技术教育。限制政策:1.发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贸易受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发达国家对向发展中国家出口高级尖端技术战略物资等进行管制和限制。2.发达国家通常处于同一技术剃度,限制较少,技术交流较多。除对军事尖端技术及其他关系国家战略的技术实行严格管制外,一般性的技术贸易比较活跃。

美国三大管制原则—国家安全管制政策;对外政策;需求物资

发展中国家的鼓励、限制政策—鼓励:1.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国际技术贸易与经济、

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2.对技术先进、本国急需项目给予优惠。3.以优惠待遇吸引外国科技人员,同时重视本国人才的培养。4.在政府内部设立或由政府资助成立咨询服务机构。5.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限制:1.对拟引进技术进行分类,分别采用不同的政策措施加以区别对待,2.设立技术引进管理委员会,实行技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技术引进条件,加强技术引进项目的管理。

(以中国为例)—目前我国的技术贸易政策:1.在技术贸易中,遵守国际规范和国际惯例,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2.以多种灵活方式开展对外技术贸易。3.加快料工贸结合,建立新型科研开发体制。4.注重技术的先进性与适用性相结合,经过消化、吸收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多渠道筹资,支持对外技术贸易的发展。6.对开展技术贸易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7.国家主要以法律、经济手段对技术贸易进行宏观调控,规定禁止、限制、允许、鼓励的技术贸易项目。8.鼓励技术贸易与投资相结合。入世后: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及;培养素质高的队伍来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大力培养有关专业人才,扶持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中介机构。2.在世贸组织框架内解决知识产权争端。3.根据入世承诺制定吸引外资的新政策。

技术进出口—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我国的管理技术进出口原则—国家技术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

技术进出口秩序。引进的技术应该符合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社会整体利益。出口的技术首先应该是成熟的、符合产业化的原则。

重要部门—全国: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我国技术进出口主管部门,负责我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 人们遵守—国际立法、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世界知识产权(WIPO)—我国1980年6月正式参加该组织。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 保护知识产权三大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1985年3月19日《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

约》。2.1989年10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3.1992年10月15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4.1994年1月1日《专利合作公约》);WTO;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

限制性商业惯例特点、类别—指在国际技术许可或转让过程中,技术许可方为了保障其技术

垄断和技术优势,获取高额利润,凭借其技术优势,对技术受方施加的不公平、不合理的限 制行为。特点:1.实施的主体是企业。2.必须是为法律所禁止的、不合理的或者不正当的限制竞争或实行政治歧视的做法的行为。3.滥用市场垄断地位。其供方的要求越过了法规规定的范围,是对独占权的滥用,是不合法的。主要内容:单方面回授条款;权利不争条款;排他性使用条款;对研究和发展的限制;对技术人员使用方面的限制;限定价格;对改进转让技术的限制;专卖权与代表权条款;搭售条款;出口限制;共享专利或交叉许可协定;对广告宣传的限制;对使用失效工业产权的限制;合同期满后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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