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指南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到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备案办公室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报告(不需要建设单位提供,作为竣工验收备案受理条件) 、长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验收申请、设计、勘察、监理评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报告及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 、由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
、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由公安消防部门应出具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含两书认定函) 、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认的竣工结算文件 、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工程永久性标牌的照片(纸彩印:标识牌及楼体正面外立面)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情况证明(开发区除外)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缴纳证明 、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实验资料;
上述材料经备案办公室审查合格后,将于个工作日发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及填表建议
城市配套费 地址:普阳街与阳光路交汇北行M 洺池宝石浴附近 电话: 结算备案 地址:市政务中心三楼 电话: 档案合格证 地址:市城建档案馆(陕西路号,伪皇宫对面) 电话: 备案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楼区 电话:
备案申请表、验收报告、设计(勘察)评估、监理评估、竣工申请、质量保证金三方协议、审核表,有电子版表格及填表说明,请到网站下载,竣工验收日期、备案申请日期、备案报送日期等暂时无法确认日期建议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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