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对比

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对比

柏拉图师承苏格拉底,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他和老师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希腊三贤。另有其创造或发展的概念包括:柏拉图思想、柏拉图主义、柏拉图式爱情等。他一生著述颇丰,其教学思想主要集中在《理想国》和《法律篇》

亚里士多德又是柏拉图最为著名的学生,同样也是世界古代史上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之一,堪称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他更是著名的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

在著名的绘画作品《雅典学院》中有这样一个场景,那就是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一个手指天空一个手指地面,似乎在争辩着些什么,那他们到底在争论什么呢,当然是因为双方的思想发生了激烈的碰撞。

在画面中,柏拉图指向了天空,象征着他的理念论。他认为我们所感觉到的这个世界之上有一个理念世界,其中是永恒不变的理念与形式,而我们的感官所呈现的这个世界只不过是这个理念世界的投影。而亚里士多德则指向了大地,代表着他作为西方文明现实主义的鼻祖。他关注的重点是现实世界中各种特定具体的形势与理念,他强调经验,他钻研物理,生物,地理等各种自然科学就是最好的注解。具体到政治学方面,柏拉图指向了他的理想国,而亚里士多德则指向了现实的国家。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一个乌托邦,一个他心目中的完美永久的社会,

柏拉图认为人的知识(理念的知识)是先天固有的,并不需要从实践中获得。他认为,人的灵魂是不朽的,它可以不断投生。人在降生以前,他的灵魂在理念世界是自由而有知的。一旦转世为人,灵魂进入了肉体,便同时失去了自由,把本来知道的东西也遗忘了。要想重新获得知识就得回忆。因此,认识的过程就是回忆的过程,真知即是回忆,是不朽的灵魂对理念世界的回忆,这就是柏拉图认识的公式。他还认为,这种回忆的本领并非所有的人都具备,只有少数有天赋的人即哲学家才具备。因此,他肯定地说:除非由哲学家当统治者,或者让统治者具有哲学家的智慧和精神,否则国家是难以治理好的。这种所谓“哲学王”的思想即是他理想国的支柱。他希望我们所存在的国家能成为理想国的投影,他的政治思想就是希望人类社会尽可能趋近于理想国这个理念。

亚里士多德则直接考察现实的国家而不去构想一个完美理念,他从国家的社会现实入手,寻求国家政治文明进步的最为现实可行的方法,他的政治立场也是现实主义的,国家政治的发展只能以一种务实的态度,从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发。他在《政治学》里提出了一个关乎法治的著名论断:“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他的法治观虽已距今2000多年了,但对现代法制建设来说,仍具有重要的现实启迪和借鉴意义。

两位大哲学家思想上激烈的碰撞,并没有导致雅典的思想混乱,反而显现了雅典思想文化上的开放和包容,最终也对人类文明法制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启迪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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