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洪涝灾害
摘要:阐述了洪涝灾害的特点及形成原因;简述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洪水发生的原因,具体分析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洪水所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原因;防治洪涝灾害的措施。
关键词:洪涝灾害 1988年长江特大洪水 发生机理 预防措施
一 中国洪涝灾害的成因及特点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地形、地质特性差异很大。如果沿着400毫米降雨等值线从东北向西南划一条斜线,将国土分作东西两部分,那么东部地区的洪涝灾害主要由暴雨和沿海风暴潮形成;西部地区的洪涝灾害主要由融冰、融雪和局部地区暴雨形成。此外,北方地区冬季可能出现冰凌洪水,对局部河段造成灾害。
受气候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洪涝灾害具有范围广、发生频繁、突发性强、损失大的特点。
1.范围广。除沙漠、极端干旱地区和高寒地区外,我国大约2/3的国土面积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型的洪涝灾害。年降水量较多且60一80%集中在汛期6至9月的东部地区,常常发生暴雨洪水;占国土面积70%的山地、丘陵和高原地区常因暴雨发生山洪、泥石流;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都有部分地区遭受风暴潮引起的洪水的袭击;我国北方的黄河、松花江等河流有时还会因冰凌引起洪水;新疆、青海、西藏等地日寸有融雪洪水发生;水库垮坝和人为扒堤决口造成的洪水也时有发生。
2.发生频繁。据《明史》和《清史稿》资料统计,明清两代(1368—1911年)的543年中,范围涉及数州县到30州县的水灾共有424次,平均每4年发生3次,其中范围超过30州县的共有190年次、平均每3年1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洪涝灾害年年都有发生,只是大小有所不同而已。特别是50年代,10年中就发生大洪水11次。
3.突发性强。我国东部地区常常发生强度大、范围广的暴雨,而江河防洪能力又较低,因此洪涝灾害的突发性强。1963年,海河流域南系7月底还大面积干旱,8月2日至8日,突发一场特大暴雨,使这一地区发生了罕见的洪涝灾害。山区泥石流突发性更强,—旦发生,人民群众往往来不及撤退,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如1991年四川华莹山一次泥石流死亡200多人,1991年云南昭通一次也死亡200多人。风暴潮也是如此,如1992年8月31日至9月2日,受天文高潮及16号台风影响,从福建的沙城到浙江的瑞安、敖江,沿海潮位都超过了解放以来的最高潮位。上海潮位达5.04米,天津潮位达6.14米,许多海堤漫顶,被冲毁。
4.损失大。如1931年江淮大水,洪灾就涉及河南、山东、江苏、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浙江等8省,淹没农田1.46亿亩,受灾人口达5127万,占当时8省总人口的25%,死亡40万人。1991年,我国淮河、太湖、松花江等部分江河发生了较大的洪水,尽管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各族人民进行厂卓
有成效的抗洪斗争,尽可能地减轻了灾害损失,全国洪涝受灾面积仍达3.68亿亩,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79亿元。其中安徽省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49亿元,约占全年工农业总产值的23%,受灾人口44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76%。
二 我国洪涝灾害发生的主要分布区域
在我国东部地区,有4个大暴雨多发区:(1)东南沿海到广西十万大山南侧,包括台湾和海南岛,24小时点雨量可达500毫米以上;(2)自辽东半岛,沿燕山、太行山、伏牛山、巫山一线以东的海河、黄河、淮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地区,24小时暴雨量可达400毫米以上;太行山东南麓、伏牛山东南坡曾有600--1000毫米或者更多一些的暴雨记录;(3)四川盆地,特别是川西北,24小时暴雨量常达300毫米以上;(4)内蒙古与陕西交界处也曾多次发生大暴雨。高强度、大范围、图1为我国洪涝分布区域图 长时间的暴雨常常形成峰高量大的洪水。在东部地区,有73.8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地面处于江河洪水位以下,有占全国40%的人口、35%的耕地、60%的工农业总产值受洪水严重威胁
三 98年长江特大洪涝灾害特点及发生机理
1洪涝灾害的成因
中国洪水灾害的主要自然致灾因素是暴雨洪水、风暴潮、融冰融雪和冰凌洪水。由于自然地理条件、地形地貌特点的不同,以及人类经济社会活动规模与特点的不同,洪灾形成的条件、机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冲击也不尽相同
1.1洪涝灾害的概念及分类
洪涝灾害指因大雨、暴雨或持续降雨使低洼地区淹没、渍水的现象。雨涝主要危害农作物生长,造成作物减产或绝收,破坏农业生产以及其他产业的正常发展。
雨涝主要由大雨、暴雨引起,所以常和洪水灾害有密切关系。二者在概念上的区别是,洪水灾害指的是因暴雨急流或河湖泛滥所造成的灾害;雨涝是指因渍水、淹没造成的灾害。雨涝主要危害农作物生长,造成农作物减产或绝收;洪水除危害农作物外, 还破坏房屋、建筑、水利工程设施、交通设施、电力设施等,并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由于洪水和雨涝往往同时或连续发生在同一地区,所以进行灾情调查统计和分析研究时,大多难以准确界定区别,此时统称为洪涝灾害。
1.2 98年长江特大洪水发生机理分析
此次洪水的发生与诸多因素有关,其中异常多的降水是最直接的因子。另外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前期降雨偏多、中下游地区底水偏高
1998年长江流域发生了继1954年以来的又一次流域性大洪水,多处水文站出现了超历史记录的洪水位的记录。1997年冬季-1998年春季,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气候反常,江南频繁出现大雨或暴雨,出现了枯季不枯的异常情况。由于长江流域冬春季降水偏多,湘江、赣江、闽江和广东北江干流3月发生洪水,汉口水文站3月16日水位达到21.33 m,为有记录以来同期最高值,这几条江河的春汛比常年提前1个月。 图2 1997年11月-1998年8月长江流域逐月降水量距平图 6月梅雨季节之后;7月下旬长江流域又迎来了历史上少见的高强度“二度梅”,水位长期居高不下;8月份,长江上游的强降雨进一步加剧了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洪涝灾害。 2、降雨集中且强度大,大到暴雨甚至特大暴雨出现频繁
1998年6-8月,副热带高压(简称副高)西北侧的暖湿气流与南下的冷空气频繁在我国长江流域交汇,长江流域大部频降大雨、暴雨和大暴雨,局部降特大暴雨。3个月内,长江上游、中游和下游大部分地区的总 降水量一般有800-1000mm, 沿江及江南部分地区超过1000mm,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6成以上(如图3)。
3、洪水调蓄能力降低
由于淤积、围垦等原因,长江中下游的湖泊面积减少了45.5%。仅洞庭湖、鄱阳湖和汉水湖群,50年代以来由于围垦和淤积而丧失的湖泊容积就超过300
图3 为1998年长江流域6-8月累计降水量分布图
亿m3,大大降低了长江中下游湖泊的调洪能力。
洞庭湖为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流域面积26.2万平方公里。据资料记载,1852年洞庭湖天然湖面近6000平方公里。 图4、洞庭湖湖泊面积与容积变化 由于泥沙淤积和人类活动影响,至1949年湖面缩小为4350平方公里,容积293亿立方米(按城陵矶水位33.5米计,下同)。此后30年间,由于大规模开发和垦殖等原因,湖面与容积迅速缩小。自80年代之后,情况得到控制。至1995年,实测湖面为2623平方公里,容积167亿方米。容积与面积变化见图。 4、河道行洪能力降低
由于河道淤积、滩地围垦、设障严重等原因,致使河道过水断面缩窄,洪水出路变小,渲泄不畅,洪水行进缓慢,加剧了上下游洪水的顶托作用,使水位不断抬高。长江向洞庭湖分流的比例由50年代的45%已衰减至目前的25%左右,加大了干流的防洪压力。
2 98年长江特大洪水造成的损失
1998年夏季我国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波及29个省市,特别
是长江发生了自1954年以来又一次全流域性大洪水,松花江、嫩江出现超历史记录的特大洪水。造成受灾人口2.23亿人,死亡300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0.21亿公顷,成灾0.13亿公顷,倒塌房屋497万间,直接经济损失达1666亿元。
(图为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中 九江段发生决堤)
(图为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中 受洪水淹没的村
镇)
(图为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中 解放军用身体做成的人墙)
四 洪涝灾害的防治
洪涝灾害的防治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减少洪涝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尽可能使已发生的洪涝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加强堤防建设、河道整治以及水库工程建设是避免洪涝灾害的直接措施,长期持久地推行水土保持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发生洪涝的机会。切实做好洪水、天气的科学预报与滞洪区的合理规划可以减轻洪涝灾害的损失。建立防汛抢险的应急体系,是减轻灾害损失的最后措施。
当代水利专家也把今后治水重点归纳为:疏通河道,给洪水以出路。 首先,要重视生态环境,加强江河上游水土保持,减少泥沙入江河量。对此,应在江河流域封山育林、限制采伐、涵养水源、治洪先要堵住水土流失这个洪灾之源。在山区做好水土保持,这是根治河流水患的重要环节,主要措施是植树造林、种牧草、修梯田、挖蓄水坑和蓄水塘等。
第二,扭转重库轻堤,重建轻管的倾向。增加防洪投入,提高防洪工程标准,尽快扭转江河防洪能力普遍偏低的的被动局面。修筑江海堤围,做好防治屏障,并建立排灌两用抽水机站。
第三,疏通河道,还地于水,提高防洪行洪能力。消除堤坝内人为障碍物,严禁和限制围湖造田、围海造田,坚持退耕还湖,加快江河的水电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发挥工程防洪调蓄的作用。
第四,增强水患意识,提高大江大河防洪除涝能力。在江河的上游和各河流汇集的地方兴修水库,拦蓄洪水,调节河流夏涝冬枯的变化。
第五,切实抓好计划生育,防止人口剧增。
第六,提高气象、水库的监测、预报水平,准确预报洪涝灾害的发生和变化。
参考文献:
1, 丁一汇,张建云 《暴雨洪涝》气象出版社 2009
2, 许厚泽,赵其国 《长江流域洪涝灾害与科技对策》 科学出版社 1991 3, 江见鲸 ,徐志胜 《防灾减灾工程学》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5 4, 彭广 《洪涝》 气象出版社 2003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灾法》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