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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试油作业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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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试油作业安全规范
SY/T6604-2004 自 2004-11-1 起执行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基本条件 4 一般规定 5 试油设备 6 试油作业 前言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经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启成、李勇、安丙杜、刘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试油作业的基本条件、一般规定、试油设备、试油作业等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浅海区域内进行的试油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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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Y5747 滩海石油建设工程安全规则 SY6204-1996 浅海测井作业安全规程 SY6307-1997 浅海钻井安全规程
SY6321-1997 浅海采油与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6345 浅海石油作业人员安全资格 SY6432-1999 浅海石油作业井控要求
SY6504-2000 浅海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规定
海洋石油作业守护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 1990年9月18日颁发 1990年12月25日实施 3 基本条件
3.1 海上试油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应符合SY6345的要求。 3.2 从事海上试油作业的平台应符合SY6321-1997中3.3,3.4的要求。
3.3 试油设施应持有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验证书。
3.4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海上石油相关规定配备。
3.5 硫化氢防护装备配置应符合SY6504-2000中第4章的要求。 3.6 除满足3.4,3.5的要求外,还应配备防爆手电10个、消防员装备4套、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仪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