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分析
作者: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 来源: 时间:
食品安全事故在中国的频发,除了为街头巷尾的闲谈增加一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需要付出成本,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微观主体,获取利润毕竟是保证企业生存下去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内在动因或外在压力的作用,指望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不现实的(鞠芳辉等,2005)。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受到多方力量驱动,Schwartz(2003)提出了三个相交圆模型来解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因。他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因可以归结为3个方面:经济、制度、道德。分别以三个圆表示,由三个圆相交而产生7个区域:纯经济、纯制度、纯道德、经济/制度、经济/道德、道德/制度、经济/道德/制度(见图1)。并指出同时满足经济/道德/制度的动因的状态是理想状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因可以按此框架分析。
经济动因是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在推力
经济动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最根本内在动因(Joseph,200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带来几大好处:一是有利于企业持续获得稳定、优质原料来源,为企业持续发展打下基础。原料是企业必需的生产资料,是企业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因素。原料供应是否持续稳定,直接关系企业能否正常生产;原料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产品的质量好坏;原料基地的远近,影响企业成本和效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产前积极与农户签订合同,在产中积极为农户提供各种社会化服务,在产后通过保护价积极收购农产品,有的企业甚至通过二次结算、利润返还和入股分红等方式增加农民收入,最终的目的就是要使企业能
够持续收购足量、优质的原料。二是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获得更大的利润。在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果拒绝承担社会责任,将会受到消费者的抵触,社会的遣责,政府的不认可,长远来说会影响企业的发展;而企业如果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可以获得更多的媒介正面报道,改善企业与员工关系、改善企业与顾客的关系、改善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等。通过改善企业形象,企业可以提高员工士气和生产效率,吸引外部优秀人才的加入,从而为企业创造竞争优势;企业可以提高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反过来可以获得更多的消费者,给企业带来经济收益;企业可以提高在政府心目中的形象,获得政府更多的优惠支持政策。三是有利于缓解外部压力,优化并创造更广阔的生存环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果能在保护环境、保障产品质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等方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就可以避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普通公众对企业的指责、惩罚以及行为上的限制,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扰,使决策和经营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特别是随着SA8000、ISO14000、ISO26000等企业社会责任体系逐渐嵌入国际市场规则,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外向型龙头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更好地融入国际竞争。
制度动因是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外在拉力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离不开制度的激励和约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业虽然也取得了巨大进步,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农业仍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主要农产品供应仍处于供求紧平衡的状态,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频发,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依然突出。为了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应、发挥带农增收的作用,从1998年开始,我国政府逐年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进入21世纪,在“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思想的指导下,政府出台大量政策措施,支持龙头企业发展。这些政策涵盖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等各个方面。
2001年,我国出台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对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国家每两年一监测,合格的继续享受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有关扶持政策,不合格的不再享有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称号。这一政策对龙头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了强大的约束。在激励约束机制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了获得一系列扶持政策,必然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综上,在经济利益的推动和优惠政策的拉动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然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见图2)。
那么,如何来理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呢?可以将其分解为五个具体部分: (1)带农增收的责任。家庭承包制较好地解决了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监督与激励问题,但家庭承包制下农户分散经营,农业生产中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突出,农民增产不增收现象严重。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希望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分散经营的小农户有效进入市场。 所以带农增收是龙头企业的一项重要责任,也是与其他企业所承担社会责任中区别最大的责任。
(2)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是所有企业的均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其它行业企业不同,龙头企业生产的产品直接供消费者食用,产品质量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消费者提供符合产品安全、质量优秀的农产品的责任更为重大。
(3)保障员工福利的责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都应当对员工承担社会责任,主要表现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奖金,并根据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工资水平改善劳动条件,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积极预防职业病,建立规范的员工培训制度,使员工不断有
机会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等。
(4)保护环境的责任。任何企业都应当对社会负责,应当承担起节约资源、开发资源、保护资源的责任。对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而言,由于其生产的特殊性,对环境的社会责任更为重要。一是与其他企业一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尽可能高效利用资源,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二是与其他企业不同,龙头企业的原料生产对自然环境依赖性强。因此,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指导农户对农药、化肥等的使用,防止或降低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