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完整版)精品

罐1台,容积为10m3。2台油罐均安放在室外,四周用实心砖围砌,内用细沙填埋夯实,外用土砖堆砌,罐顶覆土厚度为0.45m。因该罐区地处公路边,贮罐区北约20米为加油站办公室、南约30米为公路,且中间被一长约10米、宽约3米的绿化带隔开、东西约20米均为绿化带或隔离墙,其危险性大致等同于地下实埋油罐的危险性,故可视为埋地油罐。汽油相对密度(对水)按0.73,柴油相对密度(对水)按0.84,充装系数取0.85。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对本项目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料有汽油,汽油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所列物质。汽油储存的临界量为20t。该项目正常储存量为47.25t,超过储存临界量,已构成重大危险源。

4、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方法的选择及划分结果 4.1划分方法的选择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结合加油站的实际经营状况,选择《加油站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安全评价。

安全检查表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类别、检查记录和结论,评价人员对表中所列的检查内容回答“合格”“不合格”等答案,按检查表规定的计算方法得出“符合安全要求”“基本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结论对不合格项均应采取措施整治,但整改后必须由评价机构认定,能达到安全要求的,也是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4.2划分的结果

加油站的工艺过程较简单,功能区域界限明显。故按功能区域把评价单元划分为行政管理、营业加油区、储罐区等三个单元。

其中办公场所、各公用辅助设施及区域综合安全管理与外部周边情况也归入行政管理单元内。

根据《导则》5.2.3条中划分评价单元的一般性模式,并结合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实际和本报告书第3、4节中对加油站经营物品的危险性和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本次评价所选定的评价单元如下: (1)、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组织 (3)、从业人员 (4)、场所与工艺设施 (5)、建构筑物

(6)、消防与电气设施

5 评价的实施 5.1评价方法

由于加油网点的储存和经营过程较为简单,本次评价主要是法律 和标准的符合性评价,故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在实施评价前先对评价对象进行全面分析,并列出所要检查的问题清单,即安全检查表。在评价时根据检查表所列内容逐一与评价对象进行对照比较,从而确定系统的安全状态的方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具有系统、直观、方便的特点,利用安全检查表,不仅能全面识别系统中的危险危害因素,也能系统与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性进行客观评价,从而如实地反映系统的安全状态,为改进系统安全性提供依据。 5.2评价的内容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等法规和标准,本次评价的详细内容及结果见表1.1。对该表说明如下:

1、带*的项目为否决项。

2、结论标“-”者表示该项要求不适用本站或本站无该项设施,视为无效项。

3、根据《安徽省汽车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省安监管二【2004】1号),加油站的安全状况等级分为A、B、C三级。A级为符合安全要求。即检查表项目中检查结果全部合格。说明该加油网点具备安全经营的条件,达到了有关标准。B级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即检查表项目中检查结果有5项

(含5项)以内不合格,但不超过检查项总数的20%。说明该加油网点具备 一定的安全经营条件,但尚未完全达到有关标准,经进一步整改后可以达到 A级标准。C级为不符合安全要求。即检查项目中检查结果有5项以上不合 格或超过检查项总数的20%。说明该加油网点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经营 条件,达不到有关标准,应当予以关闭。

图 1.1

评价组结合本油站项目投产后日常运作与储存的实际情况及相应特点,主要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其法规的符合性以及管理现状进行系统的评价;运用事故树分析对其事故产生的因素及相关性顺序进行评价;并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第七版)对其装卸油过程火灾爆炸危险性进行针对性地评价。

6 现场检查表及检查、复查情况

评价单元的划分共设六个大项目,根据加油站经营、贮存的实际情况和有关的法规标准及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将六个大项目进一步具体细化为加油站专项检查表(6个)、表1和表2。表1为加油站综合性检查表,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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