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档毕业生转移档案流程

留档毕业生转移档案流程

毕业生在寄存协议约定的期间内申请转移档案,请根据以下情形办理转移手续。

已就业申请转移档案

1、在原报到证省份内就业的:申请

申请表、报到证复印件 表、报到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调档函如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 复印件。 计划或欠发达地区还需志愿2、在原报到证省份外就业的:需按 服务所在地主管机构出具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跨省改派流程提供

同意证明 材料。

如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

欠发达地区还需志愿服务所在地主

管机构出具的同意证明

毕业生持以上材料到档案留存保管单位办理转移 手续。

未就业申请转移档案 注:1.申请表可登陆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xsc.xmu.edu.cn/s/122/t/377/c1/6f/info115055.htm)下载;

2. 毕业生如需办理户口相关手续,请咨询当地人事局和派出所,或厦大派出所。 厦大派出所电话:218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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