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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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协议双方:
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学员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报学类型:
为保证驾驶培训质量,确立培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定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应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项目、学时进行教学、考核,保证培训质量,不得降低对甲方的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车辆、理论教材、培训教员、培训场所,安排乙方到管理部门规定的路段训练,甲方提供的车辆应是公安、交通等部门审验合格的教练车,车辆安全状况、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干净整洁。
3、甲方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过程应当连续进行。并与乙方提前______天预约培训学习时间。实操训练时,甲方每班不能同时预约超过4人使用同一辆教练车。甲乙双方签定培训协议并在监管大厅登记领取培训记录后,视为入学。甲方应在入学后最迟不超过30日内安排乙方学习,入学6个月内完成培训结业。
4、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在培训中有保障乙方安全的措施。 5、甲方保证尊重学员、文明教学、依法经营、廉政施教。教练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钱物或要求乙方宴请及提供消费性娱乐活动。
6、乙方应按规定如实提供学车必须的证明材料,并承担法律责任。
7、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培训,根据乙方预约时间培训的,乙方应保证自入学领取培训记录后,6个月内完成结业,在培训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如不能完成结业,相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损坏教学设施、设备应按价赔偿。
8、乙方认为甲方教练服务态度差、教学方式方法不当,有权向甲方提出异议或要求更换教练员。 9、甲乙双方按预约的时间进行培训与考核,不得无故缺席。由于对方缺席导致学习质量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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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学习周期延长,其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10、乙方各科目考试时间以考试部门安排为准,甲方应及时向考试部门约考,不得无故拖延乙方的排期。
11、甲乙双方在每次教学后应如实填写《临沂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以下简称《教学日志》),不得弄虚作假,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签字确认,并承担法律责任。学习期间,乙方有权查看自己的《教学日志》,《教学日志》由甲方保存四年以上。
12、甲方必须受理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投诉,并在5日内作出答复。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 13、学员在法律规定有效期内未完成学习和科目考试导致准考技能作废的,学费不退。《培训记录》等超期作废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
14、学员在学习期间,饮酒,或情绪过激、精神不正常、患病、违法等原因,造成后果致使无法参加正常学习的,甲方不承担退学和医疗等方面的任何经济或其他任何损失及责任。
15、学员在学习期间,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造成死亡伤残或车辆违章事故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对甲方造成的车辆损坏违章罚款等有权向乙方追讨乙方过错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16、本人不加入保险,如发生意外伤害与驾校无关。
17、乙方在报名登记签订本协议和运管处打印出《培训记录》签字后,不论任何情况、理由、原因都不准退学,确实无法学习的,甲方不退还学费。
18、学员在学习期间应遵守驾校的规定,不服从教练员指挥和违反教学规定造成后果的由本学员承担一切后果。
二、培训收费及责任约定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已公示的下列费用: 1)理论培训学费 2)实操培训学费 3)代收费用: 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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