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修改单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修改单

序号 原 文 修 订 修订说明 书面意见 2.1 通用要求 ………… (6)对于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由材料制造单位直接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供货时,双方商定钢板质量证明书的份数;由非材料制造单位供货时,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分别为每张钢板出具质量证明书; 1 (7)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压力容器用材料时,应当取得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加盖材料供应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复印件(压力容器专用钢板除外);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压力容器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2.1 通用要求 ………… (6)对于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由材料制造单位直接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供货时,双方商定钢板质量证明书的份数;由非材料制造单位供货时,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分别为每张钢板出具质量证明书; (76)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压力容器用材料时,应当取得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加盖材料供应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复印件(压力容器专用钢板除外);(7)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压力容器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过渡期的执行情况说明,市场情况的确如此。 对于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由材同意修改料制造单位分别为每张钢板意见。 出具质量证明书这一要求难以实现。 (3):对境外材料制造单位尚未实施制造许可制度,2.9.1 境外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材料 (3)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标志应当符合本规程2.1的规定; (4)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进厂材料与材料质量证明书进行审核,并且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进行验证性复验,符合相关要求后才能投料使用; 2 ………… (6)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钢材,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钢材,材料制造单位还应当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其材料方可允许使用。 2.9.1 境外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材料 (3)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标志应当符合本规程2.1的规定; (4)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进厂材料与材料质量证明书进行审核,并且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进行验证性复验,符合相关要求本规程及其材料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投料使用; ………… (6)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钢材,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钢材,材料制造单位还应当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其材料方可允许使用。 还不能要求其材料标志应当符合本规程2.1的规定; (4):改“符合相关要求”为“符合本规程及其材料标准的要求”,更明确,突出体现双满足要求。 ………… (6):目前的技术评审仅涉及低合金钢,对双相钢等尚难以开展技术评审,改成低合金钢更符合现实情况。 修改意见实事求是。同意。

序号 原 文 修 订 修订说明 2.9.2:对境内材料制造书面意见 修改意见实事求是。同意。 2.9.2 境内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材料 境内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境外牌号材料,除应当符合本规程2.9.1的各项要求外,还应当按3 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材料制造单位的相关条件和材料的试制技术文件。 2.9.2 境内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钢板(带)材料 境内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境外牌号材料钢板(带),除应当符合本规程2.9.1的各项要求外,。对2.9.1(6)以外的钢板(带),还应当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审查,评审审查内容包括材料制造单位的相关条件和材料钢板(带)的制造或者试制技术文件(包括供货技术条件)。 2.10.2 已列入本规程引用标准的材料 对已列入GB 150或者JB 4732的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钢材,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钢材,如果钢材制造单位没有该钢材的制造或者压力容器应用业绩,则应当进行系统的试验研究工作,并且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该钢材方可允许使用。 2.11 材料投用和标志移植 (2)对于采购的第Ⅲ类压力容器用Ⅳ级锻件,以及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或者对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进行复验,符合本规程及其相应材料标准的要求的规定后方可投料使用; 3.1 设计单位许可资格与责任 (3)压力容器的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的基本安单位制造的境外牌号材料,所进行的应当是简化的技术审查,不能完全按本规程1.9的规定进行(太复杂,也无必要),目前主要也是针对量大面广的钢板(带)进行,用材料一词范围太大了。 2.10.2 已列入本规程引用标准的材料 对已列入GB 150或者JB 4732的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钢材,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钢材,4 如果钢材制造单位没有该钢材的制造或者压力容器应用业绩,则应当进行系统的试验研究工作,并且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该钢材方可允许使用。 2.11 材料投用和标志移植 (2)对于采购的第Ⅲ类压力容器用Ⅳ级锻件,以及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或者对性能和5 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进行复验,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后方可投料使用; 3.1 设计单位许可资格与责任 (3)压力容器的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的基本安目前的技术评审仅涉及低合金钢,对双相钢等尚难以开展技术评审,改成低合金钢更符合现实情况。 同意 改“符合本规程要求”为“符合本规程及相应标准的要求”,更明确,突出体现双满足要求。 明确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以替代原来的批准方式。 改为“特种设备(压力容 同意 同意 6 全要求,对于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设计的全要求,对于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设计的压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压力容器,进行设计的单位应当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 3.2 设计许可印章 力容器,进行设计的单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 3.2 设计许可印章 7 (1)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必须加盖压力容(1)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必须加盖特种设器设计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设计许可印章失备(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设效的设计图样和已加盖竣工图章的图样不得用于计许可印章失效的设计图样和已加盖竣工图章的制造压力容器; 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

器)设计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更准确。 同意 序号 原 文 修 订 修订说明 书面意见 同意 3.4.1 通用要求 (1)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包括强度计算书或者8 应力分析报告、设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Ⅲ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认为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 3.4.1 通用要求 修改后更合理,不仅设计(1)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包括强度计算书或者单位认为必要时,有关安全技应力分析报告、设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Ⅲ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认术规范或者设计委托方要求为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 也应当属于必要时。 对确无必要开设检查孔的3.18 检查孔 容器,也没有必要增加特殊要3.18 检查孔 (2)对不能或者确无必要开设检查孔的压力容9 器,设计单位应当提出具体技术措施,例如增加制造时的检测项目或者比例,并且对设备使用中定期检验的重点检验项目、方法提出要求。 3.22 特殊耐腐蚀要求 对有特殊耐腐蚀要求的压力容器或者受压元10 件,例如存在晶间腐蚀、应力腐蚀、点腐蚀、缝隙腐蚀等腐蚀介质环境时,应当在设计图样上提出相应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以及必要的热处理要求。 同意 (2)对需要但是无法不能或者确无必要开设求。仅对需要但是不能或者确检查孔的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当提出具体技术措施,例如增加制造时的检测项目或者比例,并无必要开设检查孔的压力容且对设备使用中定期检验的重点检验项目、方法器才需要提出特殊要求。修改提出要求。 后更合理。 3.22 特殊耐腐蚀要求 对有特殊耐腐蚀要求的压力容器或者受压元件,例如存在晶间腐蚀、应力腐蚀、点腐蚀、缝隙腐蚀等腐蚀介质环境时,应当在设计图样上提出相应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以及其他技术必要的热处理要求。 文字错误。 同意 (4)改成“设计单位提供4.1.4 产品出厂资料 4.1.4.1 通用要求 (4)本规程3.4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4.1.4 产品出厂资料 4.1.4.1 通用要求 (4)本规程3.4规定设计单位提供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的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实际含义为设计单位应当向制造单位提供设计文件,或者通过设计委托方向制造单位提供设计文件。 同意 11 12 4.5.3.1 无损检测方法的选择 (3)管座角焊缝、管子管板焊接接头、异种钢4.5.3.1 无损检测方法的选择 (3)管座角焊缝、管子管板焊接接头、异种钢这一条款是无损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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