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公司零售户分类管理制度

##县烟草专卖局零售户分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建立现代商业信用机制,适应入世的挑战,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维护国家、经营者的利益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烟草专卖局辖区范围内的卷烟零售户的管理。

第三条 通过评估卷烟零售户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诚信服务情况,并依据卷烟经营能力,评定卷烟零售户的诚信等级。

第四条 每月将所有卷烟零售户的诚信度根据积分高低分成一级诚信户、二级诚信户、三级诚信户三类。每半年对辖区零售户进行一次诚信等级的评定转换,调整诚信等级。

第五条 卷烟零售户诚信等级的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 ##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办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卷烟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工作。各烟草专卖稽查中队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卷烟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采取分类评星办法,每月根据各卷烟零售户诚信度分成一级诚信户、二级诚信户、三级诚信户三类。

第八条 诚信等级评定依据:日常管理中的守法经营情况、对专卖执法部门日常检查的配合情况、卷烟销量、服务、社会形象及店容店貌等因素。

第九条 卷烟零售户的诚信等级评定应按《卷烟零售户诚信经营得分标准》。

第十条 卷烟零售户诚信等级的划分,依据百分制考核积分,每月得分在91分以上的为一级诚信户,81-90分为二级诚信户,80分以下为三级诚信户。

第十一条 ##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卷烟零售户的诚信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差别服务办法:

(1)货源供应。以诚信等级为标准,实施差别供应,即及时供应、定期供应、定量供应、优先供应、唯一供应、配额供应、限制供应。

(2)执行价格。一是按规定摆放好由烟草部门监制的明码标价签;二是要求诚信卷烟零售户一律实行统一的零售价格;三是诚信卷烟零售户要对非诚信卷烟零售户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予以举报,由烟草公司对价格执行不到位或低价倾销的给予停供货源,直至由烟草专卖局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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