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任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十

件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政发[2007]27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2.16 【实施日期】2007.0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

(云政发[2007]2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并承诺要继续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今年是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届省人民政府工作的最后一年。各地、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现将《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1 / 2

各主办、协办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明

确责任精心组织,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省政府。

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委、办、厅、局也要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自己的职责认真完成应承担的工作,并积极配合各主办、协办单位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省政府秘书长是各项工作的总督办人,负责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省政府副秘书长是各相关工作和十件实事的督办人,负责对所联系的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督促主办单位按时完成任务。

请各主办单位分别于2007年7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上半年和全年的工作进展情况书面上报省政府。 联系人:黄淮波

联系电话:3633195、3619216(传真)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二月十六日

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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