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1 学校定位

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

1.2 领导作用 2.教师队伍3.教学条件与利用4.专业与课程建设5.质量管理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7.教学质量

1.3 人才培养模式 2.1 数量与结构

2.2 教育教学水平 2.3培养培训

3.1 教学基本设施 3.2 经费投入 4.1 专业建设

4.2 课程与教学 4.3 实践教学

5.1 教学管理队伍 5.2 质量监控 6.1 学风建设 6.2 指导与服务 7.1 德育

7.2 专业知识和能力 7.3 体育美育 7.4校内外评价

附: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2.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

7.5 就业

附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 要 基 本 要 求 观测点 备 注 办 学 思 路 与 领 导 作 1.1 ● 学校定位 学校 与规划[注1] 定位 学校办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清晰,能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注1] 学校规划包括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注重办学特色培育。 划。 ● 领导能力 1.2 领导 作用 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和教学规律,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 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认真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和目标,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较强。 ● 教学中心地位 有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重视建立并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服务人才培养情况好,师生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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