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方案讲解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方案

社科部“基础教研室”

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在教学中开展并加强实践性活动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有效形式,也是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提高教学实效的重要环节。社科部基础教研室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精神,为加强本课程的实践环节,紧紧围绕本课程教学目标,并结合本课程考试模式改革方案,制定如下实践教学方案。

一、实践教学的目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05方案”针对普通高等院校一年级本专科学生开设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一门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课程。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在知识教学方面,加深了学生对道德的本质和公民应具备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常识的掌握;在能力教学方面,提高了学生自觉增强自身的修养和运用所学法律常识解决自己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情感教学方面,培养了学生深厚的爱国热情,坚定了他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二、实践教学的内容

根据课时的安排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在2009级本专科学生中开展实践教学,探索 “社会调查(社会访谈)+阅读体会(公益活动体会)+ 演讲比赛+情景剧表演+经典视频”的“五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实践教学分课内实践和课外实践。演讲比赛、情景剧表演和经典视频等形式属于课内实践活动,阅读相关著作写读书心得、组织一场或做一件公益活动写出体会、或进行社会访谈、社会调查等形式属于课外实践活动。

本学期我们的课外实践有两个内容,分两次完成作业。

一是社会调查或访谈,写出调查报告或访谈实录,本专科不少于2000字。布置时间:十一长假后第一周,收作业时间:11月份第一周

1. 建国60周年来自己身边或家乡发生的巨变的访谈或调查 2. 邯郸学院校园文明的调查 3. 感恩现象缺失的调查

4. ××地 社会公德(家庭伦理道德)现状调查 5. 大学生维权意识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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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心得体会,可以是读一本好书的阅读体会,也可以是做一件好事的心得体会。本专科都不少于1500字。布置时间:10月第4周,收作业时间:11月份第4周

三、实践教学课时安排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中指出“要从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2个学分、从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教学学时总量,基础课用总学时的大约1/3作为实践课时,课堂授课课时占33学时,课外实践课时占9学时,课内实践课时占6学时,共计48学时。我们把周六的补课时间和最后一周算成课外实践课时。

四、实践教学考核方法

1、实践教学活动考核成绩计入该课程总成绩之中。该课程总成绩按百分制核算,其中出勤占20分,课外实践论文占30分,期末卷面成绩50分,主要由授课教师考核,也可以吸收优秀学生代表参与考核。

2、学生的课外实践课论文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按着理论课期末试卷的装订要求进行装订存档,作为核定学生实践课成绩以及任课教师实践课教学时数的依据。

3、实践论文考核要求:

①课外实践的论文要求统一的格式(注明专业、班级、学号和姓名); ②一律用300字方格稿纸书写; ③字迹清楚,论点鲜明,论据翔实; ④不符合要求拒收。 4、实践论文评分细则:

①14---15分 按时并符合要求完成作业,作业质量较高; ②11—13分 按时并符合要求完成作业,作业质量一般; ③8--10分 按时并符合要求完成作业,作业质量较差; ④7分以下 没有按时交作业或者作业格式不符合要求;

200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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