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监资料表格 统一用表说明
工程开工报审表A1-1
A1-1 ***填写说明
此表用于承包单位申请工程项目开工
(1)、监理规范5.2.8关键词:由总监工程师签发,并在签署意见中应明确开工日期,同时报建设单位;
(2)、承包单位应对表中所列五项准备工作逐一落实,自查符合要求后在该项“□”内打“√”,同时报送相关证明资料;
(3)、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涉及较多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
(4)、以拿到《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为准,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7.4发
布实施,注意三点:
a.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发生变更,应重新申请;
b.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否则应重新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c.中止施工一年应报核验,应重新申请,并应自终止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5)、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关于开工前的保证金的约定是否已履行;
(6)、审批意见基本表述:经查验,对照规定报审条件,均已满足合同的开工条件、同意于*年*月*日开工。
浙建监A1-1
工程开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A1-1 ***
致: (监理公司) 我方承担的 工程,已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具备了开工条件,特此申请施工,请核查并签发开工指令。 1、 施工许可证已办理; □ 2、 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资格证;□ 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已经检查确认; □ 4、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 5、 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已建立、组织机构已落实。 □ 附件:1、开工报告; 2、相关证明资料。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工程复工报审表A1-2
A1-2 ***填写说明
此表用于工程暂停原因消失时,承包单位申请恢复施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前,宜向建设单位报告。
(1)、与B2相对应,表中证明文件是指证明已具备复工条件的相关资料; (2)、监理规范6.1.5-建设单位引起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
6.1.6-承包单位原因(要求附整改工作情况和预防措施报告)
(3)、审批意见填写:符合复工条件在同意复工项“□”打“√”,并注明同意复工的时间;不符合复工条件在不同意复工项“□”打“√”,并注明原因和对承包单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