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作作业指导书
钢结构制作 作 业 指 导 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工业与民用钢结构建筑的钢构件加工与制作方法及工艺技术。 2.执行规范与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钢结构设计规范 》 (GB50017-2003) 3.基本规定
(1) 钢结构制作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设计和制作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工艺技
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等。
(2) 钢结构制作单位应根据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编制施工详图。施工详图应经原设计单
位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当需要修改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和签署文件确认。 (3) 钢结构制作所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在进场时必须进行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
原材料及成品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测试复验。
(4) 钢结构制作前,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详图的要求及制作单位的加工条件等,编
制制作工艺技术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施工技术标准,制作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制作质量保证措施,生产场地布置、加工、焊接设备和工艺装备,焊工和检查人员的资质证明,以及各类检查项目表格和生产计划表等。制作工艺技术方案应经总包和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5) 钢结构制作各工序应按工艺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
查验收。钢结构制作和制成品质量验收必须采用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6) 钢结构制作单位应在必要时对构造复杂的构件进行工艺性试验。连接复杂的钢结
构,应根据合同要求在制作单位进行预拼装。 (7) 钢结构的加工制作一般应遵循下述的工作顺序: 工程承包
详图设计 设计单位审图 构件加工制作 成品运输出厂
材料采购 编制材料计划
4.作业条件
(1) 完成施工详图,并经原设计人员签字认可。
(2) 主要材料已经进场。钢结构所用的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和紧固件等应具有
质量证明书,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各种技术准备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4) 各种工艺评定试验及工艺性能试验完成。各种机械设备调试验收合格。 (5) 所有生产工人都进行了施工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上岗证书。 5.制作工艺流程 放样 号料 原材料矫正 端部铣平 成品 钻孔 矫 正退火处 理铲磨 除锈 焊 接气 割剪 冲 锯弯制、煨 (滚圆)模压零件平直 边缘加工 (铣、刨、铲) 制孔 (冲、钻) 端部铣平 半成品分类堆放 总装配 矫 正 焊 接 拼 装 矫 正 小 装配端部铣平 焊 接 质量 检验 包装 出厂 油漆涂 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