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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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指导医、技师结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积极申报并承担科研课题,吸收、应用国内外医学新技术,努力开发新项目,扩大和更新工作内容,并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

9.在科主任授权下,主持或参加主持大型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 10.协调本组和科内各组与院内各科室的工作联系。 11.副主任医师协助主任医师做好本组工作。 二十九、病理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协助主任医师搞好病检、教学、科研工作及科室成员的医德、医风教育。

2.主管本科室一定范围的病理诊断工作,包括病理尸检和治体组织检查工作。 3.负责快速冷冻切片初诊;签发常规检报告,对疑难、少见病例提出初步诊断意见,并提请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会诊。

4.熟悉病理特殊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并能做出相应特殊检查的决定。 5.担任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分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指导研究生、进修医师的日常工作。

6.负责科内医师、进修医师的考勤及日常和节假日排班工作。

7.认真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相应职责内的病理检查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参加病理及临床病理讨论会,并完成分配的相关工作。

9.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掌握所必须的专科技术,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病理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参与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和总结工作。

10.确定自己的科研方向,并选出题目,申报各级各类课题。

11.在本组主任医师外出时,经科主任同意后可行使主任医师的工作职责。 三十、病理科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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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完成医院和科室规定的基本培训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尸体解剖、活检取材和常规病理切片的初检等工作。经过一段培养后,可适当签发较典型的常规病理诊断,无快速冷冻切片报告权。对较复杂、较疑难和少见病例,可提出初步诊断意见,交上级医师会诊。

3.负责书写病理检查报告和诊断,参加计算机采图发报告。

4.积极参加科内外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结合实际学习有关专著和文献,提高业务水平。

5.了解病理切片制作过程及病理常用特殊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 6.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相应职责内的检查结果符合规范要求。

三十一、病理科细胞学医师职责(试行)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接收细胞学标本,并进行核对登记。

3.负责细胞学涂片制作、染色、观察和诊断工作,并保证合乎规范要求。 4.积极开展细针穿刺细胞学、液基细胞学诊断技术以及相关的研究工作。 5.负责细胞学诊断的教学和培养青年医生及进修生工作。 6.做好细胞学诊断阳性涂片及相关原始资料的归档和保存工作。 7.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三十二、病理科主管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完成分配给的某一部分技术工作,如冷冻和石蜡制片、染色、特殊染色、免疫组化等技术工作,并保证合乎技术操作规范要求。

3.参加蜡块、切片及其他原始病理资料的归档、保存和借还工作,做到及时、不乱、不缺。

4.参加分配给的教学、科研等技术活动的配合准备工作和进修生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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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积极参加新技术、新项目的学习和使用。 6.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三十三、病理科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技师长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并参加门诊、病房或技术室的常规病理、快速冷冻、特殊染色及免疫组化等技术工作,并保证合乎技术操作规范。

3.负责和参加收取送检材料、登记收费和管理病理报告取送等工作。 4.负责蜡块、切片、登记、病理报告等原始资料的及时归档和借还管理工作。 5.负责科主任安排的教学、科研及学术活动的配合准备工作和进修生(包括技术员)的培养工作。

6.密切关注技术新动向,积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满足医疗需求。 7.负责与诊断系列各级医师的工作配合与协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三十四、营养科主任职责(试行)

1.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的业务与行政管理工作,是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营养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各类人员职责、营养工作制度、质量检查制度。

3.督促落实财经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物资保管、食品卫生安全等制度。 4.指导、检查营养师的工作。

5.组织和参加营养治疗工作和营养咨询,参与疑难病例的营养会诊,参加营养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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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要积极开展临床营养科学研究,带领全科学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7.教学医院要承担教学、指导实习和进修带教,组织在职人员业务培训与技术考核。

8.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协助工作。 三十五、营养师职责(试行)

1.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营养师的指导下,负责营养治疗工作。

2.参加营养会诊与营养查房,对病人进行营养评价,拟定营养治疗计划,观察营养治疗效果,并有相关资料和记录。

3.督促检查营养治疗膳食的执行情况。

4.向患者进行营养教育,参加营养咨询门诊工作。 5.在科主任领导下,参加部分教学及科研工作。 三十六、营养士职责(试行) 在营养师指导下进行营养治疗工作。 三十七、营养厨房人员职责(试行) 1.管理员职责

1.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营养厨房的行政管理和营养科的安全工作。 1.2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库房保管员职责

负责主、副食品、炊具的验收和保管工作。 3.采购员职责

3.1负责主、副食品及炊具的采购供应工作。 3.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4.营养厨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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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负责制备各种膳食,保质保量,按时供应。努力学习营养知识及烹调技术和食品卫生制度,能根据食谱和治疗的需要制备各类治疗膳食。

4.2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常规。 5.配膳员职责

5.1熟悉医院各类饮食的基本要求,按时、准确发给病人。 5.2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3接受营养专业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财务工作人员职责 一、财务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医疗任务的完成。

2.贯彻国家财政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国家财政纪律。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相应的部门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各项开支,监督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效率与效果。

4.根据医院收入增减因素和事业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状况,正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预算,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和上报预决算。

5.按照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财务人员工作岗位,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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