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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设备操作规程
(只适用滚筒和轴重仪设备,不适用平板和地磅)
2016.2审定
引用标准:
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与方法》
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1、 外廓尺寸测量 2、 整备质量测量 3、制动性能检验 4、前照灯检验 5、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 6、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
7、在用汽车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检测规程 8、在用汽车双怠速尾气排放检测规程 9、在用汽车稳态工况法检测规程 10、微机网络系统操作
11、人检验操作规程(1)唯一性认定,车辆特征参数、外观、安全装置检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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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检验操作规程(2)底盘动态检验 13、人检验操作规程(3)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外廓尺寸测量
1 检验设备、工具要求 1.1 人工检验标准器具 a) 钢卷尺:不确定度:1级; b) 标尺、铅垂、水平尺。 1.2 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
测量仪应符合计量法规,测量仪最大允许误差:±1%或±20mm。
2 人工检验方法
2.1 车辆长度、宽度的测量
将车辆停放在平整、硬实的地面上,在车辆前后和两侧突出位置,使用线锤在地面画出“十”字标记。如图所示。
车辆前后突出位置标注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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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长度、宽度的测量示意
为防止车辆前后突出位置不在同一中心线上,影响测试准确度,可将车辆移走,在地面的长宽标记点上分别画出平行线,在地面形成一个长方形框架(可用对角线进行校正)找出车辆中心位置,用钢卷尺分别测出长和宽的直线距离,作为整车的车长和车宽,但GB/T 3730.3规定的后视镜、侧面标志灯、示位灯、转向指示灯、挠性挡泥板、折叠式踏板、防滑链以及轮胎与地面接触部分变形,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加装的其他部件不计入。
2.2 车辆高度的测量
将车辆停放在平整、硬实的地面上,将水平尺放在车辆的最高处并且保持与地面水平。在水平尺一端点放铅垂到地面画出“十”字标记,用钢卷尺测量水平尺该端点与地面 “十”字标记之间的距离示值即为该车的实际高度,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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