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快检室制度

快检工作制度

一、 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检测工作。 二、制定快检计划,并根据本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严格按照快检设备、试剂使用说明书和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四、快检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随意进行检测。 五、快检记录要真实、规范、详细和完整,书写应工整、整洁,相关人员应签字。

六、对快检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再行抽样时须按正式抽样程序进行。 七、发现可能产生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及时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八、要建立快检工作档案,及时归档。

九、做好快检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将快检情况向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快检室管理制度

一、室内禁止吸烟,保持安静,不得喧哗谈笑,工作时应穿工作服。 二、快检室有专人负责仪器、试剂和样本,并应固定存放地点,用毕后归还原处。

三、实验仪器必须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注意养护。

四、使用化学试剂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易燃或易爆溶剂、药品时,应严格按规定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五、实验过程中,快检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完结应切断电热设备电源,并进行水、电、门、窗的安全检查。

六、一切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七、非检验人员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入内。

样品抽样和收检管理制度

一、样品抽样应由两人以上抽样人员进行。

二、抽取样品应按抽样方法进行,抽取的样品必须标签清楚并具有代表性,抽样数量应至少为一次快检量的两倍。

三、抽样应填写快检抽样凭证,一式两份。由抽样人员和被抽验单位人员签名,一份留给被抽验单位,一份随样品带回备查。

四、抽取的样品应按规定存放和运输,以防质量发生变异。 五、样品要及时交给快检室负责人收检。 六、收检后及时登记,样品归类存放。 七、样品应及时分配给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八、对快检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再行抽样时须按正式抽样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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