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公司各级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实施办法在(暂行)

兰州石化公司各级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

干部实施办法(暂行)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加强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干部的工作实践为主要内容,以关心、帮助提高干部为目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一分为二地考核和评价干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帮助和监督干部克服缺点、改进作风、提高素质,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对象和范围

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重点对象是公司、厂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党政正副职、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

车间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民主评议干部的对象为车间党政正副职。

对公司、厂两级机关各部门正副职干部,也要采取一定方式评议征求意见。 三、评议的主要内容

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要以各级干部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为依据,从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以评议干部实绩为主。内容包括:

1、德:主要评议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包括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大事集体讨论;能否尊重职工民主权利,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能否为政清廉,团结同志,做好工作;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等。

2、能:主要评议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包括是否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才能;是否具有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是否具有较强的经营决策或处事决断能力;是否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控制和指导能力;是否具备较高的领导艺术;是否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具有开拓精神等。

3、勤:主要评议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包括是否有对企业和本职工作高度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勤于学习、团结务实,具有奉献精神;对待本职工作是否敢于负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是否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

声,与职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是否能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等。

4、绩:主要评议干部所领导的单位和部门完成任务的情况,这是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综合体现。包括是否达到任期目标或年度业绩指标的要求;是否有较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是否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增强企业活力方面做出成绩;是否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等。

四、方法和步骤

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坚持每年一次,原则上在年初职代会召开前进行,也可结合上级考核班子同步进行。其方法和步骤是:

1、制定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评议内容、评议范围、评议方法、组织领导、时间安排等。评议方案,由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委员会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起草,报请党委同意后实施。

2、思想动员。评议前,要对参加评议的所有人员宣传民主评议干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3、干部述职。被评议干部要认真总结自己的工作,向所在单位的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作述职报告。公司级领导及二级单位领导当述职存在客观困难时,应在评议三天前向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提交经主管部门或同级班子考核后的述职报告,并委托他人向参加评议的职工代为述职。

4、无记名填写民主测评表。参加测评人数及结构比例要求:评议公司级领导,参加评议人数不少于200人,主要参加人为全体处级干部和其他各类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应占60%以上。评议二级单位党、政、工领导,参加评议人数为:职工在1000人以上的单位,按6%-8%的比例组织评议者进行评议;职工人数在500-1000人的单位,按8%-10%的比例组织评议者进行评议;职工人数在400-600人的单位,应按10%-15%的比例组织评议者进行评议;职工人数在200-400人的单位,应按15%-20%的比例组织评议者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中,本单位的职工代表不少于60%,其余吸收非职工代表的科级干部、班组长、工会小组长、机关科室人员参加。

5、调查核实。对评议中群众提出的重要问题和分歧的意见,要同组织人事部门一道调查核实。

6、总结评定。评议干部工作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及时组织有关人

员综合整理评议意见,填写评议干部意见表,作好评议干部总结。

7、意见反馈。民主评议干部的意见反馈,一定要及时、认真、严谨。按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通过适当的方式与被评议干部交换意见,应允许本人提出问题或不同意见。被评议干部要根据职工群众的评议意见,制定出整改措施,反馈给民主评议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五、结果处理

1、按照民主评议干部的情况,由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委员会向职工代表大会提交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民主评议干部结果。

2、民主评议干部的结果,要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使用干部的参考材料,并作为职代会向党委提出有关干部奖惩、任免建议的依据。

奖惩任免建议的内容包括:⑴对工作努力,卓有成效,深受广大职工拥护,在职工民主评议中优秀的干部,建议给予奖励;⑵对在职工民主评议中综合评价较差或不称职的干部,可建议调整工作或降职和免职;⑶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情节较严重的,可建议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3、民主评议干部的结果及时归档。民主评议表应一式三份,报党委一份,干部主管部门一份,职代会存档一份。

六、组织领导

公司、厂两级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工作,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专门委员会(小组)组织实施。

车间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在本单位党支部的领导下,由车间职代小组组织实施;职工人数少,跨科室建立工会的车间级单位,其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可由工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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