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站规章制度及处罚办法
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允许误工及怠慢工作,无故不假。有时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准许后方能离开。
2. 坚守工作岗位,特别是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焚烧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发现一次,轻者扣人民币20—30元,多次或重者被辞退。
3. 上岗时,必须着工装,戴口罩帽子手套,操作结束时,必须用肥皂洗手,用“84”消毒液1:200浸泡手。洗手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进行,未按要求做的,发现一次,扣人民币15—20元。 4. 不允许将医疗废物存放在露天坝里,更不允许将医疗废物遗失、泄漏、出售、转让。一旦发现,立即补救过失,追回失物。还要扣绩效工资500-1000元人民币,更甚者辞退工作。
5. 爱护公物,小心谨慎,不能随意损坏公物。公物不能随意借出。特别是柴油、碱不能给与任何人。一旦发现,照价赔偿,并罚人民币100元。
6. 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做好各项登记记录。 7. 节约水、电、油。人员离开必须关掉水、电开关。
8. 工作区域内,严禁将小孩带到工作区内玩耍。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饮水,吃食物。
9. 人员离开时关好门窗,锁好门,注意防盗。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站职员工作职责
1. 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
2.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制度。
3. 严格杜绝医疗废物有流失、泄漏、遗失、转让和出卖现象。 4. 坚持医疗废物室内贮存,不允许露天存放。上门锁。 5. 坚持对医疗废物使用了的工具,进行清洁消毒制度。 6. 坚持操作前检查盛装容器有无破损,车辆是否功能完好。 7. 定期做好焚烧炉性能的维护。 8. 随时做好个人防护。 9. 随时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站收集人员职责
1. 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2. 上岗时,严格着工装﹑戴口罩﹑帽子﹑戴手套,必要时穿雨靴。 3. 检查医疗废物盛装桶(箱)包装袋有无渗漏﹑破裂现象。 4. 每天收集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9:00。走专用通道。
5. 严格坚持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严禁混装。
6.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7. 收集隔离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要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8. 严格遵守放入包装袋内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能随意取出。
9. 随时保持盛装容器外面标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10. 收集完毕,将医疗废物按规定的路线送到医疗废物处理站的贮存点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同时对车辆﹑桶(箱)进行消毒﹑清洗。污水要排入污水处理站内。
11. 整理用物,洗手﹑“84”消毒液浸泡手,洗澡。
12. 收集时需要准备的用物: 桶(箱),专用袋 手套 登记本笔杆称碘伏。创科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