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实施方案

公共基础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实施办法

一、概念

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勘察、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业主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在众多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被采用。

二、特点

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在EPC总承包模式中,业主的合同相对方只有总承包商一方,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由总承包商一方全部承揽。因此,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法律关系简单,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具体,总承包商必须对最后交付的建设工程承担百分之百的法律责任。从根本上杜绝了各参见单位因材料、设备、施工质量等问题而相互扯皮的情况。

2、工程的系统整合,目标统一明确、各个环节统筹优化。

在EPC模式下,由总承包商承揽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在确保工程整体目标实现的同时,把优化设计、合理采购及文明施工有机地结合起来。EPC模式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实现设计、采购和施工的深度交叉和内部协调,从而实现整个工程的系统统筹和整合优化,而且由于总承包商能够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并从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过程及整体上考虑和处理问题,设计能更充分地考虑设备、材料采购及现场施工安装的要求,更能主动地进行设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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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的优化,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实现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

3、业主风险合理转移,总承包商承担更多风险。

在EPC模式下,业主的风险包括经济风险、外界风险和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的风险都转嫁给了总承包商,尤其在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时,往往都是在初步设计不完善的条件下签订总价包死的总承包合同,无疑对总承包商的抗风险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严峻考验。

4、对业主项目管理水平要求较低,对总承包商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目前在国内,各地区政府均未配备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人才,在一些大型市政工程和公共配套工程的建设中,往往出现因业主方管理不到位、缺乏专业人才而造成工程质量差或者工期滞后的情况。与传统承发包模式不同,EPC模式对业主的项目管理水平要求并不高。但对总承包商而言,不仅对设计、采购和施工全权负责,还须对所承揽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因此,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总承包商必须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合同和信息等进行全方位的控制与管理,这无疑对其管理水平提出了巨大挑战。

5、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业主的利益损害赔偿更有保障。

对于业主来说,在EPC总承包合同中,合同的相对方只有总承包商一方。因此,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主体不但是明确具体的,而且是唯一的。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需要承担责任的话,业主只需向总承包商追究工程质量责任,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即可。

三、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推广的法律及政策、规章依据 (一)法律依据

为加强与国际惯例接轨,克服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分离承包模式,进一步推进项目总承包制,我国现行《建筑法》在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筑法》的这一规定,在法律层面为EPC项目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建筑市场的推行,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

(二)政策、规章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003年2月13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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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颁布了[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在该规章中,建设部明确将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

2014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市〔2014〕92号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第(十九)款明确要求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从政策范畴上倡导总承包模式的应用。

四、EPC总承包模式招标管理

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在缩短建设周期、加强统筹管理和降低项目风险等方面具有优势。其工作步骤如下:

1、取得关于EPC招标的批准(业主单位专题会议纪要或者相关决定); 2、业主提供项目功能需求、标准及投资额;

3、招标代理单位制定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并与业主充分讨论定稿(对EPC总承包单位投标报价的确定:在招投标阶段,以立项批准的勘察、设计、施工的总费用作为最高限价,投标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如需总承包单位垫资或者垫资金额较大,则可由业主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协商后,不进行下浮报价);

4、按招标程序确定EPC总承包单位(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并签订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

5、由业主通过邀请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 6、在总承包单位完成设计方案报业主和规划部门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报主管部门审图;

7、业主通过比选方式(或主管部门同意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总承包单位投标时的优惠水平进行下浮后确定工程最终合同价格,并以此作为总承包单位办理最终结算价的依据。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EPC工程总承包商有权将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按专业进行分解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与EPC总承包商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勘测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等工作的专业单位,作为分包商参与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工作;分包商按照所签订的分包合同的约定,对EPC总承包商负责。

五、EPC总承包模式过程管理 (一)项目前期策划阶段

项目前期策划决定着项目立项与否,其关键在于投资的投入与产出的分析对比。在这个阶段,首先是要在对项目的情况和问题做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确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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