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学习行为 形成良好学习习惯.

规范学习行为 形成良好学习习惯

培养自学能力

摘要:本实验采用“单盲法”的自然实验,对于规范学生行为,形成良好学习习惯,培养自学能力开展研究。实验采取正负和重复验证方法,对于学习行为规范,形成良好学习习惯同完成学习任务的基本情况进行验证。实验证明自学能力的提高,是在规范学习行为,形成良好学习习惯的过程中实现的。

关键词:学习行为,习惯,自学能力,实验

1.问题的提出

学习的学习能力究竟来源于何处?自我学习能力的强弱究意取决于哪些因素?在这些因素中哪一种因素居于主要地位?目前兴起的学习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各地都有验证性的实验。这些实验重点在于研究学生的学习方法的形成以及如何向学生传授学习方法以形成学生学会新的学习方法。但是,所有的学习方法有没有一个共同的基础?如果有,这个基础是什么?

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成立了课题研究组,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课题组由湘西自治州教科所、凤凰县教研室、凤凰二中有关人员组成。选择凤凰二中作为实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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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的学习方法研究,以及学习科学对于如何才能形成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并没有给予一个满意的回答。以往的国内外学习理论在解释学习行为上是有力的,而往往是基于动物学习的实验上。在中小学生,特别是在我国,在一个经济、文化、教育落后、交通、信息闭塞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中,如何培养少数民族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以形成自我学习能力,有待于我们努力开垦和探索。

目前,在我们的学校中,不仅不少学生是学习的奴隶,而且教师也是教学的奴隶。教师的教学是为了完成任务,对于如何通过教学更好地培养学生的一种自学能力,言语同行为是脱节的。同时,学生的学习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长期被动的学习,往往形成一种不良的习惯,逃避艰苦的学习任务,视学习为畏途。习惯——按照心理学的解释——一般是行为的不断和多次地重复形成的。而习惯是一种自动化的倾向。违反习惯,往往有一种不安的情绪表现。良好的习惯是有意识训练的结果。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使之形成一种良好的学习习惯,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从而使学生摆脱学习上的被动状态,成为学习的主人;也可以使教师在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过程中,从被动教学的状态解放出来。只有在上述基础上,才有学习方法可言。

2、实验假设

课题组设立这样一个假设:学生自我学习能力的形成,是一个培养过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学习能力形成的基础。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形成要通过一个规范学习行为的过程。通过规范学习行为,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从而培养自学能力,胜任愉快地完成学习任务。

3、实验的理论依据

根据《培格曼最新国际教师百科全书》和学习心理学的基本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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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行为分为正规行为系统和非正规行为系统。正规行为系统分为期望行为和规范行为。期望行为是学校根据教育目标对于某一学习行为的一种期望。经过对于期望行为的分析,产生各种规范,再经过训练,在学生身上产生规范行为。非正规行为,即是离开各种规范的行为。其中分为问题行为,越轨行为,过敏行为和过失行为。在初中阶段的问题行为,往往是学生一种独立性、一种个人意愿的表现,当同现实发生冲突时所发生的越轨行为,是在问题行为上的发展,往往表现为同各种规范的冲突和破坏。过敏行为,是在过去的失败经验上,产生一种心理压力,导致行为失常。例如,遇上难题头晕。过失行为往往是对目标和达到目标的过程,手段不熟悉造成的。

两类行为系统在一个学生身上并非裁然分开的,往往是交替发生,只是谁强谁弱的问题。

学生的规范行为并非天生的,而是后天训练和环境影响的结果。教育也是一种环境。学校教育要成为学生正规学习行为系统生成和成长的有利环境,成为学生成长、发展的催化剂、推进器。

4、实验方法

4.1、实验点的选择和实验对象的确定

实验点选在重点学校,没有普遍意义。因此,我们选择一所非重点学校。这所非重点学校,我们确定在城镇。因为在目前的情况下,非重点学校学生来源是重点学校选择后的学生,同时办学条件和其他设备都比重点学校差。这样一所城镇非重点学校可以反映一般非重点学校的普遍问题,还可以反映城镇非重点学校的一般问题。

实验对象我们确定为初中一年级学生,然后逐步推进。这是因为,初中学生刚从小学上来,学校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家教委颁布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于小学生及儿童行为形成有一定的作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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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学阶段的学生年龄跨度大,低、中、高年级的学生心理和行为特征差异大。经过小学阶段的学习,对于“学习”的理解和态度,每个学生各自不同,有一部分学生学习基础差,存在严重的厌学情绪。特别是,一所非重点中学的新生,更是十分明显。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行为,同原来毕业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以及家庭所处的社会小社区的风气影响有关,形成了十分鲜明的丰富多彩的差异性。与这种差异性相对应的则是表现出来的一定的学习行为。这就提出了如何规范学生学习行为,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自学能力。

根据这样一个要求,我们选择了凤凰二中。凤凰二中的条件符合上述要求,多年来,被人们称之为“少管所”。实验对象为初中一年级,逐步上推。第一轮实验确定初74班为实验班,73班为对照班。第二轮的验证实验,实验班确定为83班,对照班为84班。

4.2、实验程序和方法

第一轮实验的第一阶段,采取单盲法的自然实验。时同为一年。实验没有学校宣布,以免产生一种“暗示”作用以及产生对对照班的影响,或者对照班攀比,或者对照班暗中照搬实验班的作法,失去参照。第二阶段,仍然采取单盲法的自然实验,将实验推开到全校,有意使对照班和其他班级按照实验要求去作,检验实验的辐射作用,以及实验的有效性。时间为一年。

第二轮实验,在新的一年级开始,仍然采取单盲法的自然实验。不过在具体作法上,同第一轮实验略有不同。实验班的具体作法,对其他班级不宣布,使对照班班仍按原来的作法。然后,对比实验效果,以验证实验的可靠性。时间为一年。

实验从93年秋季开始,同年,报省教科所立项。1994年10月接到省教科所立项的“课题研究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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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轮实验和第二轮实验之间,还进行了一轮过度实验,为第二轮实验作准备。时间为一年。

为了叙述上的方便,我们将第一轮实验中的两个阶段分别称之为实验一、二,将过渡实验称之为实验三,将第二轮实验称之为实验四。

实验一。选取两个情况相同的中等班级,作为实验班和对照班。实验班为74班,对照班为73班。为了对学习行为更好地规范,首先依据人格测查量表进行一次yg(人格)测查,根据测查结果对学习行为进行分类。(学习行为分类见注解)在进行测查时,为了减少对实验的关注程度,一年级4个班同时进行。选取内部确定的实验班和对照班进行分析。然后制订《学习常规》和相关配套措施。在实验班进行系统的行为规范训练。《行为规范训练实施细则》配合日常教学进行。在行为规范训练的同时,进行学习方法的训练和交流。学习方法的交流,由学生在班级内部举行,全班每周一次,小组不定期。为了增加学生锻炼的机会,增加规范行为的力度,班级干部分为常务班委会和执行班委会。小组长同样实行常务和执行两类。常务班委会由全班学生选举产生,执行班委会则实行轮流担任,时间为一周。执行班委会参加常务班委会的每周会议,执行常务班委会的决议。小组长,除了选举的小组长外,每人每周轮流担任一次。根据《学习行为规范训练细则》开始由师生共同主持学习行为训练,逐步过渡到由学生自主开展。各种情况的记载,逐步由教师移交给学生。实验的全过程,只有参与实验的相关人员了解,学生和其他人员并不知道他们已经参加实验。结果,在对学生成绩检测时,产生了差异。

实验二。将实验的作法推开到对照班,并逐步推开到全校。仍然以74班为实验班,原对照班73班作为对照班。由于原实验证的实验过程公布于众,对照班73班和其他班级纷纷效仿,学校有意推广实验班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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