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酬管理办法修订

管理制度

版 本 标 题 执行主体 1 目的 1.1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 1.2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 1.3实现薪资分配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薪酬管理全过程。 3 职责 3.1总经理 第3版 CC-RZ-XC-ZD058 1 / 11 公司高管 薪酬管理办法 综合管理部 监督主体 编 号 页 次 各部门主管 考评主体 3.1.1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 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 3.1.2 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3.2 综合管理部 3.2.1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3.2.2 负责统计各部门的考勤、考核资料,计算员工绩效工资; 3.2.3 拟订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资调整议案。 3.3 财务部 3.3.1负责设计工资表形式,每月编制、审核工资表; 3.3.2负责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人事命令、员工绩效考核、员工奖惩记录等文件,最终发放薪资。 4 薪资结构 4.1 薪资划分 4.1.1 本公司的薪酬体系采用以岗位标准工资为主体结构的薪酬制度。 4.1.2 基于激励的需要,将薪酬体系划分成固定部分与浮动部分,固定部分包括岗位 编 制 综合管理部 审 核 批 准

管理制度

版 本 标 题 执行主体 第3版 CC-RZ-XC-ZD058 2 / 11 公司高管 薪酬管理办法 综合管理部 监督主体 编 号 页 次 各部门主管 考评主体 固定工资、工龄工资以及福利津贴;浮动部分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绩效奖金。 4.1.3 基于岗位价值设定的是岗位标准工资( 由岗位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基于个人价值设定的有补偿性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福利津贴绩效奖金等) 。 4.1.4 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加班工资以及绩效奖金五个项目构成月薪资总额(见下表): 月 薪 资 总 额 固 定 部 分 福 利 津 贴 补偿性工资 工 龄 工 资 岗位固 定工资 岗位绩 效工资 浮 动 部 分 加 班 工 资 绩 效 奖 金 奖励工资 岗位标准工资 补偿性工资 4.2 岗位工资 4.2.1 岗位工资标准是基于本公司实情并考虑人员发展因素设立的岗位报酬标准; 4.2.2 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基本工资(60%)+岗位绩效工资(40%) 4.2.3 岗位工资标准分 A 、B 、C 、D、E 共5 个等级, E为兼岗等级;每个薪等又分为若干个薪级 (见附件 《岗位标准工资薪等薪级表》) 。 4.3 绩效工资 4.3.1 绩效工资体现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成绩,以员工绩效测评确定的等级结果为依据,确定绩效工资额。 4.3.2 绩效工资分 A 、B、C、D、E 5个等 , C为绩效工资基准等级(N)。 4.3.3 在未进行绩效测评前,按C等岗位标准工资进行定薪。 编 制

综合管理部 审 核 批 准 管理制度

版 本 标 题 执行主体 第3版 CC-RZ-XC-ZD058 3 / 11 公司高管 薪酬管理办法 综合管理部 监督主体 编 号 页 次 各部门主管 考评主体 4.3.4 员工分类进行绩效测评后,按下表比例调整其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等级 人数控制比例 计算比例 A 等 10% N×120% B 等 20% N×110% C 等 40% N D等 20% N×90% E等 10% N×80% 4.3.5 市场营销人员的绩效工资考核。 市场营销人员(含内勤人员)的绩效工资纳入本部门的经营费用工资项目,将个人绩效工资与部门利益融合一体进行绩效考核。 4.3.6 绩效考核测评操作见《员工绩效测评管理办法》。 4.4 工龄工资 4.4.1 公司为了激励长期为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而设立工龄工资。 4.4.2 工龄是指进入本公司连续工作的年限。 4.4.3 工龄工资标准: 本企业连续工龄 工资(元)/月 1年 10 2年 20 3年 30 4年 40 5年 50 6年 60 7年 70 8年 80 4.4.4 工龄工资计算 员工入司当年不享有工龄工资,第二年开始计发工龄工资。 4.4.5 计发工龄工资不封顶。 编 制

综合管理部 审 核 批 准 管理制度

版 本 标 题 第3版 CC-RZ-XC-ZD058 4 / 11 薪酬管理办法 编 号 页 次 执行主体 综合管理部 监督主体 各部门主管 考评主体 公司高管 4.5 加班工资 4.5.1 加班分休息日加班与法定节假日加班。 4.5.2 员工加班须本部门负责人批准;法定节假日加班须提前报综合管理部批准。 4.5.3 休息日加班的, 原则上当月安排补休,当月不能补休的可延至下月补休完。 4.5.4 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 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 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 3天,共计11天)。 4.5.5生产一线员工,法定节日加班,统一按30元/天计发加班费; 4.5.6管理人员、辅助人员(不含门卫),法定节日加班,统一按50元/天计发加班费; 4.5.7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法定节日加班,不计发加班费; 4.6 福利津贴 4.6.1 养老、失业保险 4.6.1.1 公司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养老、失业保险。 4.6.1.2 养老、失业保险统一按株洲市有关政策办理,员工养老保险金按上年度月均工资基数的8%缴纳;失业保险金按1%缴纳,缴费由公司代扣代缴。 4.6.2 医疗、生育保险 4.6.2.1 公司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医疗、生育保险。 4.6.2.2 医疗、生育保险统一按株洲市有关政策办理,员工医疗保险金按上年度月均工资基数的2%缴纳;生育保险金由公司缴纳,员工个人不负担。缴费由公司代扣代缴。 4.6.3 工伤保险 4.6.3.1 公司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4.6.3.2 工伤保险统一按株洲市有关政策办理。工伤保险金由公司缴纳,员工个人不负担,全部由公司承担。 4.6.4 伙食补贴 员工上班在食堂就餐,公司按每人每餐6 元的标准补贴计入伙食成本中。 4.6.5 防暑降温/冬季防寒补贴 参照公司相关福利制度执行。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