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失眠症诊断和治疗指南

中国失眠症诊断和治疗指南

失眠是常见的睡眠问题,在成人中符合失眠症诊断标准者在10%-15%,且呈慢性化病程,近半数严重失眠可持续10年以上。失眠严重损害患者的身心健康,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甚至诱发交通事故等意外而危及个人及公共安全,对个体和社会都构成严重的负担。国内外睡眠医学专家曾发表多项与失眠有关的诊疗指南,但时间上相对陈旧,且多数仅针对成人,未能较好地涵盖儿童、老年人和孕产期妇女等特殊人群,同时较少关注中医药和物理治疗等相关内容。为此,2015年10月,中国睡眠研究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邀请来自国内多家大型三甲医院、涵盖与睡眠医学相关的多个科室(包括精神科、心理科、神经内科、呼吸科、儿科、中医科等)的睡眠医学专家成立指南制定专家委员会,以编制适合国情的失眠症诊断和治疗指南。专家组经过反复和充分论证,结合现有的临床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特别是循证医学方面的证据,历时1年时间,完成了指南的撰写。本指南旨在为临床医师、护理人员、药剂师和心理学家,特别是睡眠医学相关从业人员提供规范化的失眠诊疗框架。 第一部分指南制定原则和方法一、循证依据本指南参考2008年美国睡眠医学会(AASM)《成人慢性失眠评估和管理的临床指南》(以下简称AASM指南),并检索国内外的主要电子

数据库(1999年7月至2015年9月)以获取相关文献。电子数据库包括Pubmed、EMBASE、Cochrane Library、万方数据库和中国知网,检索词为“失眠”及与失眠相关的评估、检测和治疗等内容的关键词。

二、推荐等级本指南采用了与AASM指南相同的文献证据级别以及推荐等级即“标准(Standard)”、“指南(Guideline)”和“临床建议(Option)”。睡眠障碍国际分类第三版(ICSD-3)的失眠症定义、诊断标准和流行病学等资料也作为“标准”来推荐。指南的一些重要内容在既往文献中可能找不到依据,或现有文献的结论相互之间存在矛盾,需要进行基于“专家共识”的推荐。专家共识反映了指南委员会成员基于文献和临床经验的一致性判断,本指南采用了与AASM指南类似的修订名义小组技术来形成专家共识。

第二部分失眠症概述一、失眠症的定义和分类1. 定义(标准):失眠症是以频繁而持续的入睡困难和(或)睡眠维持困难并导致睡眠感不满意为特征的睡眠障碍。失眠症可孤立存在或者与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或物质滥用共病,可伴随多种觉醒时功能损害。

2. 分类(标准):根据ICSD-3,失眠症分为慢性失眠症、短期失眠症及其他类型的失眠症。其他类型的失眠症仅在患者不能满足慢性和(或)短期失眠症的情况下做出诊断,需慎重诊断。与慢性失眠症相比,短期失眠症的诊断不要求病

程≥3个月以及频度≥3次/周。二、失眠症的流行病学1. 失眠症的现患率:2006年中国睡眠研究会在6个城市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内地成人有失眠症状者高达57%。这个比例远超过欧美等发达国家。采用相对严格的诊断标准,2003年在北京市进行的随机抽样调查中,普通成人失眠症患病率为9.2%。 2. 失眠的自然病程:在1-10年的随访研究中,成人失眠持续率为30%-60%,提示失眠的病程具有持续性特征。另一方面,失眠具有一定(自然)缓解性,病程呈现波动性。失眠的持续率具有年龄差异,儿童和青少年期失眠持续率约为15.0%,而中年女性和男性则分别高达42.7%和28.2%。 3. 危险因素:(1)年龄:为失眠的显著危险因素。慢性失眠症的现患率从儿童的4.0%、青年人的9.3%,增加到老年人的38.2%。(2)性别:女性患病风险约为男性的1.4倍,该比率在>45岁人群中甚至增至1.7倍;对儿童(<12岁)的调查并未发现失眠存在女性易患性。(3)既往史:曾经存在失眠发作的人群的再次发病率是其他普通人群的5.4倍。(4)遗传因素:有家族史的普通人群的新发病率是无家族史人群的3倍;家系研究和双生子研究显示失眠的遗传度在30%-60%。(5)应激及生活事件:负性生活事件不仅是新发失眠的危险因素,也是失眠得以慢性化的维持因素。(6)个性特征:失眠患者往往具有某些个性特征,比如神经质、内化性、焦虑特性及完美主义。(7)对环境的失眠反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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