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棠湖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一下学期第一次在线月考语文试题 Word版含答案

2020年春四川省棠湖中学高一第一学月考试

语文试题

本试卷共22题,共150分,共10页。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填写清楚,将条形码准确粘贴在条形码区域内。

2.答题时请按要求用笔。

3.请按照题号顺序在答题卡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

4.作图可先使用铅笔画出,确定后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描黑。

5.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破、弄皱,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诗词与音乐的关系

中国古代诗歌一开始便与音乐结下了不解之缘。《尚书》曰:“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就是说诗是用来表达人们情感意志的,歌则是用来咏唱那些表达思想情感的言辞,五声旋律紧紧依附着歌唱,而律吕则是用来调谐五声的。可见言志之诗和歌唱关系之密切。从原始歌谣,到“诗三百篇”,都是诗乐一体,密不可分的。

到了战国时期,楚地歌辞本来也是合楚地音乐而歌的,如《孺子歌》等,而大诗人屈原的笔下开始发生变化,一方面,他的《九歌》仍按乐调写新辞,另一方面,他的《离骚》中虽然“乱曰”等极少数地方也许能唱,但全诗373句,2490多个字的主体部分只能诵读而不能歌唱。这就开始将配乐而歌的“诗”,演变成为纯语言艺术的“徒诗”,这种用文字来表达的诉诸视觉的“徒诗”重在抒发个人情怀;而与乐一体的诉诸听觉的“乐歌”,则重在抒写群体心态。屈原开始了个人独立歌唱的新时代,这在中国诗歌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汉代的乐府诗,是配乐歌唱的,在乐工的眼里,当然不把歌辞放在首位,甚至有任意割裂和拼凑歌辞以入乐的现象。但创作诗歌的人们的兴奋点,主要不在诗歌能否入乐演唱上。到了汉末建安时代,“三曹”“七子”等群星将诗坛映照得一片通明!他们中也有一些诗歌是按乐府旧调写成,可以入乐歌唱;但摆脱音乐而写诗,已经逐渐成为诗歌创作的主流,作

诗重在抒发自己的情感,诗的文学生命开始高于诗的音乐生命。再往后,摆脱音乐的诗人们,又转向构成诗歌最基本的要素——语言——去寻求节奏和音律之美,也就是用诗歌内在的语言声韵不同,语调的抑扬变化所产生的音律美,代替从诗的外部配加上去的回旋起伏的音乐美,这就是南朝齐永明年间出现的“永明体”诗,正如有的学者所评价的那样:永明体的出现,标志着脱离音乐之后的纯语言之诗发展到一个日臻完善的阶段。不同种类的艺术越是各自发展,便越是各自臻于成熟,诗歌和音乐的分离,也有力地促进了各自的成熟和发展。

词是在音乐的土壤萌芽和诞生的,早期的词是受到音乐洗礼的一种音乐文学,是经过无数歌者歌唱的一种新体歌诗。所以唐五代时人们称词为“曲子”或“曲子词”,因为音乐的曲子有长短,旋律有繁简,节拍有急缓等因素,就使得合乐而歌的歌词,句式上有长有短,调子也千变万化。可以说词的基本体制,是被音乐陶铸而成的,所以说词体文学是词与乐的较为完美的一种结合。音乐对词的影响,可以说是深入骨髓的,即便是到了南宋后,词已经不再完全入乐歌唱,而成为一种新的韵律诗歌后,按词谱所规定的韵律乐调所填的词体文学的肌体中,音乐的烙印依然是不可抹煞的。

(节选自程郁缀《唐诗宋词》,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下列关于“诗词和音乐的关系”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 从诗歌的产生之日起,中国古代诗歌与音乐之间就产生了密切关系,二者相互依存,表达人们的情感意志、思想感情。

B. 诗歌开始脱离音乐是从战国时代的屈原开始的,他的《离骚》只有极少数地方还能演唱,而大多数内容则只能诵读。

C. 相比之下,汉代的乐府诗更关注音乐自身,将诗歌配乐来演出,而不再将歌辞视为主要内容,甚至出现为乐填词的现象。

D. 词有着更鲜明的音乐性质,诗歌发展至此已与音乐比较完美地成为一体,出现了词体文学,音乐的烙印更加鲜明。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 从原始歌谣到诗三百,都是诗乐一体的,诗歌与音乐的分化由战国出现的“徒诗”开始,直到汉代后期,诗歌脱离音乐而存在成为主流。

B. 汉代前期注重歌,甚至不把诗放在首位,相反,“三曹”“七子”就已不再注重音乐自身了,而是视文学生命高于音乐生命。

C. 汉代之后,人们试图从民族语言自身的声音,语调的抑扬变化中寻找音律美,从而形成新形式的回旋起伏的音乐美。

D. 词被唐五代称为“曲子”或“曲子词”,由此可以看出,早期的词是在音乐的土壤中产生的一种新体诗歌。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 纵观历史,从远古到唐宋,诗歌与音乐之间始终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尤其在宋代,音乐更是深入到诗歌的骨髓里去了。

B. 纯语言艺术的“徒诗”与“乐歌”不同,其区别在于抒发个人情感而不是群体心态,以诵读为主体而不再是以歌唱为主体。

C. 永明体在诗与歌的关系上意义重大,它既是对诗的音律的追求。同时也是对音乐的分离,从而促进了各自的成熟与繁荣。

D. 词的句式有长短之分,调子上有高低变化,这与音乐的变化有关,可以这么讲,词的基本体制是由音乐决定的。

(二)实用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

徐志摩的另一面

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硖石镇首富,对于儿子,徐老先生不仅给他丰厚的物质、无私的爱和呵护,更多的是给他优越的教育条件。徐志摩上的小学、中学,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1914年,徐志摩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预科班,攻读法律专业。在北京求学期间,徐志摩最重要的收获是他在父亲的支持下,由内兄张君劢介绍,于1918年夏拜在了梁启超的门下。

带着亲友的厚望,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赴美,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当时他的抱负是未来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改造中国社会,使之尽快走向民主、独立与富强。他选修了社会学、心理学、商业管理、19世纪欧洲社会政治学等课程,还参加了国防训练团,和同学一起携手并进,显示了中国留学生的气节。

1919年底,徐志摩来到纽约,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政治学。徐志摩对于社会主义抱有同情的看法,在纽约的这一年,他购买了相关书籍,并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和书评,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他因此被叫作“鲍雪微克”,就是布尔什维克。值得一提的是,徐志摩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他接受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相距甚远。

为了追随罗素,徐志摩于1920年9月去往伦敦,此行的代价是他放弃了即将拿到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是徐志摩的又一次转折,从此,“中国少了一个政治经济学家,多了一个诗人、文人”。在伦敦,徐志摩喜欢这里频繁的社交活动和自由的民主学术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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