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技术规范要求

4 机械组合压实工艺

4.1 风积沙路基压实机械的选择除满足压实的技术要求外,还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场地大小、压实机械效率及工期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应选择在沙漠中能自由行走的前后轮驱动的振动压路机或履带式推土机.建议振动压路机自重20t,推土机功率不小于140马力. 4.2 当填筑的路基较高时,可利用挖方段的自然坡度作为便道运送土料.在路基上,可利用公路路面的分隔带作为土料的运送便道.当在平原地带五挖方段时,可利用路基边坡与征地界限之间的空间建设施工便道,以便解决运送土料问题. 4.3振动压路机在天然含水率状态下的分层碾压压实工艺.

4.3.1 此种施工工艺适用于振动压路机在天然含水率状态下的分层碾压或洒水状态下的分层碾压,也适用于小到中雨后风积沙的压实. 4.3.2 施工工艺流程图

4.3.3 施工工艺:

(1) 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放样、清除填方路段原地杂草、树根及借方位置原地面杂草、树根等.

(2) 原地表处理.填方地段清除原地表杂物后,采用140马力以上的推土机碾压,碾压时直线段应从路基边缘向内侧逐轮碾压,半径较小的曲线段从内侧向外侧逐轮碾压.沿一个方向压过后,沿原轮迹返回,碾压时轮迹重叠宽度不小于1/2单轮宽度.当其中一侧碾压带压过一个轴距的距离时,将推土机向内移动一个轴距后继续碾压,单侧轮迹布满一个作业面为一遍,可采用纵向、横向交错的方式碾压,一般碾压

推土机终压 检测合格 上一层施工 推土机整平摊铺填料 推土机稳压 振动压路机碾压 施工前准备工作 原地表处理 检测合格 推送填料 3遍以上(注意碾压一遍的定义),检测压实度,应达到本规程规定的压实度标准,否则应补压直到合格.

(3) 推送填料.当采料场距离施工段较近时,直接用装载机运输,否则用自卸车运输.最大松铺厚度不大于35厘米,可采用填料前后定点测量高程控制松铺厚度. (4) 估计含水率.对摊铺后的填料的含水率进行初步估计.初始的估计可用经验方法.经验方法如下:用手抓一把沙,用劲捏,如果成团,并在摔出这团沙时,手上仅有少量沙预留在手掌上,而无水珠留在手掌上,此时沙的含水率基本在我们建议的范围之内.建议的含水率在5%左右,最小是3.5%,最大是7%.如果含水率低于建议的最小含水率,用洒水车洒水,并通过洒水车的容积控制洒水量和洒水速度. (5) 摊铺填料.对推云至填方段内的填料采用推土机推铺并整平,或采用推土机配合平地整平.

(6) 推土机稳压.推土机稳压按照一把土方路基的压实工艺,从路基边缘向内侧逐轮碾压,沿一个方向压过后,沿原轮迹返回.碾压时轮迹重叠宽度不小于1/2单轮宽度,当其中一侧碾压带压过一个轴距的距离时,将推土机向内移动一个轴距后继续碾压,单侧轮迹布满一个作业面为一遍,稳压一遍. (7) 振动压路机碾压.压路机碾压应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 采用前后轮驱动的自重20t的沙漠王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采用弱振进行碾压,压路机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性能:

A、振动频率在30~40Hz B、振幅在0.4~0.1mm之间 C、碾压速度≤6km/h D、路基干压时,采用高频低幅原则

用压路机直接在风积沙路基上碾压时,碾压遍数一般为:填方段3~4遍,挖方段2~3遍,碾压速度≤2km/h为宜(碾压遍数不宜过多,过多则将使颗粒重新分布组合,达不到压实效果)

②压路机的碾压行使速度不超过4km/h;碾压时直线段由两边向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前后相邻两区段(碾压区段之前的平整预压段与其后的检验区段)应纵向重叠2.0以上,达到无死角、无漏压,确保碾压均匀. ③ 为了保证沿同一个方向振动,规定振动压路机沿一个方向振动后,沿原轨迹在振动返回.碾压时轮迹重叠不应小于1/3;轮迹布满一个作业面为一遍.在本规程中,根据最大干密度确定最佳的压实遍数.

④ 当最大干密度小于1.8g/cm3,对标准压实度94%的要求,最少碾压遍数不小于3

遍;对标准压实度96%的要求,最少压实遍数不小于5遍.

⑤ 当最大干密度在1.78~1.80g/cm3之间时,对标准压实度94%要求,最少碾压遍数不小于4遍;对标准压实度96%的要求,最少压实遍数不小于6遍.

⑥ 当最大干密度小于1.78g/cm,对标准压实度94%的要求,最少压实遍数不小于5遍;对标准压实度96%的要求,采用加大含水率或水坠法施工,并增加现场压实度的检测数量(见条10检测部分),最少压实遍数不小于7遍.

⑦ 推土机终压.推土机终压压实工艺与推土机稳压相同,轮迹重叠宽度不小于1/2单轮宽度,终压1遍.

⑧ 分层洒水.当第一层的碾压结束后,在路基面洒适量的水,此时洒水车速度不大于4km/h.在晴天时,应分别在填筑下一层在路面洒水;在填料摊铺前在填料上洒水;在稳压后在路面洒水.

⑨ 检测.压实度检测采用环刀法测定风积沙干密度,计算压实度.压实度质量以压实度控制.压实度应达到本规程规定的标准.若不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补压,直至合格为止,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作业.检测取样位置、深度也应符合本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 当最大干密度小于1.78g/cm3 ,检测数量应增加30%. 4.4 推土机在天然含水量状态下分层碾压的压实工艺.

4.4.1 此种压实工艺适用于采用推土机在天然含水量状态下分层或洒水状态下的分层压实风积沙的填方路段,也适用于小到中雨后风积沙的压实.

6 路基施工的一般规定 6.1 取沙和弃沙

6.1.1 沙区路基施工取沙必须到规定的采料场采取.

6.1.2 应尽可能以挖作填,减少弃方.确需废弃时应纵向就近弃于线路两侧沙丘低洼地,并予整平.当连续段挖方较长(大于100m)且挖方边坡高度在2.0m以内时,可就近横向弃于两侧堑顶的平整带内;挖方边坡高度超过2m时,2m以下部分应用推土机或铲运机沿纵向运出.

6.1.3 弃方处理前,应提出弃方的施工方案报高级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公室批准后实施(该方案包括弃沙方式、调运方案、弃沙位置、坡脚加固处理方案,排水系统的布置及计划安排等).方案改变时,应报批准单位复查.

6.1.4 涵洞、通道及桥头附近不宜进行取、弃,确保取、弃土时,应单独报高级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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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驻地办公室批准,并做好排水和防护,不得影响原有天然沟渠的排水功能或对路基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6.1.5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季节、路堑横断面形状、纵坡、横坡等情况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特别是夏季暴雨较集中时应防止雨水对路堤、路堑的冲刷.弃沙和借沙时应尽量减少破坏天然地貌,破坏的要是及时恢复.

6.1.6 尽量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线路两侧原有植被和地表硬壳.对因施工作业汲取、弃沙等造成原地表植被破坏的部分,路基成型且边坡整理后,应采取柴草网格屏障或粘土压盖等措施,对新出露的沙面及时防护,并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6.2 施工机械要求与选择

6.2.1 沙区路基施工应选择在沙漠中能自由行走的机械,如履带式推土机、履带式铲运机和前后轮驱动的振动压路机等.

6.2.2 施工机械的配备应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工程量大小、取弃沙运距、工期要求及设备能力等综合因素,并制定详细的、切实的可行的机械施工作业方案,最大限度地满足机械产量的要求,充分发挥机械效率

6.2.3 沙区路基采用机械化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管理: (1) 、制定机械使用与管理制度和油料供应制度. (2) 、制订机械调配措施.

(3) 、编制机械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和综合机械流水作业程序,按不同的工程内容,指导机械施工.

(4) 、制定机械的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和机械保修制度,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机械的作用.

(5) 、设置临时机修厂房和就机械修理场地,安装安全防护措施,并按机械数量、完好程度恰当配置检修人员. 6.3 填方路堤的施工

6.3.1 填方路堤施工前的原地面处理,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 、应做好原地面临时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走的雨水,不得流入农田、耕地;亦不得引起水沟淤积和路基冲刷.

(2) 、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风积沙或沙性土回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3) 、对填方高度小于1m的流动沙丘路段,应先将厚沙丘推平,并进行填前碾压,达到规

定压实度后进行填筑施工.

(4) 、对填方路堤地基应充分碾压,确保地表面以下30cm范围内沙层压实度达到本规程的要求.

6.3.2 路堤填料应符合下述规定:

(1) 、填方路基施工,应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冻土、有机土、含草皮或树根、生活垃圾和含有腐植物质的土,采用盐泽土、黄土填筑应是遵照《公路路基施工规范》中特殊地区路基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 、采用风积沙填筑路基时,各分层不得夹杂粘土、植物及树根等杂质,必须数纯风积沙.

6.3.3 路基施工同时用风积沙和土做填料时,必须分层填筑,不得将风积沙和土在一层中混合填筑,也不得分层间隔填筑,用土填料累计压实厚度不小于50cm.

6.3.4 对风积沙路堤,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的不同确定.若采用自重在20t以上前后轮驱动的自行4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时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5cm,若采用140马力以上的推土机分层碾压时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cm.

6.3.5 用风积沙填筑路基附近取水方便时,也可采用水坠碾压法分层填筑.填筑时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5cm.所设围堰每层应相互错开,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时应分段坠水,相邻段水坠重叠宽度不小于1米.填筑表面水头高度应保持在20cm以上. 6.3.6 路堤填筑宽度每侧应宽出设计宽度30cm(已包含在设计工程数量中).

6.3.7 填筑路堤应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按照横断面全宽度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如原地面不平,应由最低处分层填起,每填一层,检测压实度符合规定后,在填上一层.

6.3.8 填方路堤,在地面横坡缓于1:5且基底经处理符合要求时,可直接在经处理的地基上分层填筑路堤.地面横坡陡于1:5时,原地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并进行压实.所有台阶填完后即可按一般填方进行.

6.3.9 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的,应将先填地段挖成宽度不小于2m的台阶;同一时间填筑的则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小于2m. 6.3.10 河滩路堤填筑应连同护道一并分层填筑.可能手水侵淹部分,应选用水性好的填料.河槽加宽加深以及调制构造物工程应在修筑路堤前完成.

6.3.11 机械作业时,应根据工地地形、路基横断面形状和风积沙调配图等,合理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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