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办公室岗位职责

校企合作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校企合作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学校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完成校企办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拟定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机制。

3、负责与各级政府、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的沟通,不断拓宽校企合作渠道。 4、负责协调、落实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 5、负责专业建设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校企合作协议的制定工作。 7、负责校企活动的组织实施。

8、负责校企合作中专业课题的开设、开发,推动产学研合作业务的发展。 9、负责学生的顶岗实习、就业安排等工作。 10、负责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的工作。

(二)校企合作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1、在学校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协助校企办正主任,完成校企办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拟定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不断创新校企合作的机制。 3、制定学校年度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分解工作到校企办各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 4、负责“三基地(实训、培训、就业)、一机构(校企办)”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实施。

5、负责专业建设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做好检查、督促、落实校企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

7、负责做好校企合作各项目开发、实施、推进工作,与企业共同培养人才;

(三)校企合作专员职责

1、校企合作办人员月工作计划安排及工作完成情况的收集汇报。 2、负责校企办文件的上传下达,制度的草拟及颁发。 3、负责中小企业的联络沟通。

4、校企合作、企业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备份 5、带领师生参加各种宣传、调研活动。 6、校企活动的组织和具体事务。

7、校企办与科室之间、专业系(教研组)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8、学生顶岗实习的跟踪工作 9、学生就业统计工作

(四)校企合作综合管理岗职责

1、负责各类校企合作项目的常规管理;

2、负责各部门校企合作工作人员的培训与指导;

3、负责校内校企合作工作的收集和汇编、各类信息统计和报表工作; 4、负责处内一般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5、负责校企合作交流处经费入帐及其管理,处理财务报帐事宜;

6、负责各类文件、公文和各种资料的档案管理,校企合作交流处设备管理; 7、负责校内校企合作项目的检查、服务等日常工作;

8、协助处领导做好校企合作的对外联系工作,参与校企合作项目谈判、组织协调和接待工作;

9、做好处内日常行政工作

10、接受并完成处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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